股东协议法律效力,律师写合伙股东创业协议有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7-17 14:56:02
1,律师写合伙股东创业协议有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协议书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如有疑问,请追问。
2,股东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协议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写股份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率
没有法律效力,因为你们没到工商注册,法律不予保护也不承认你们股份协议,而且合伙没有股份。股份是上市公司才有,准确的来说你想签订的是合伙协议书。
4,股东协议怎么写能具有法律效应
一、股东协议怎么写能具有法律效力1、股东协议如下写能具有法律效力:(1)双方的关系要明确;(2)需要签认购契约;(3)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4)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5)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股东协议书怎么写股东入股协议书投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实际出资额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第三条股权转让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第四条权利限制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保密条款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六条竞业禁止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第七条其他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自然人之间转让股份所签的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股东的权利,其所签的协议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6,公司内部签订的股东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你好,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这其实就是代理协议,你以别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自然责任也由香港公司来承担。你尽管放心签署好了;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最好拿着协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能给你参考。
7,股东协议与个人合作协议的各自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这要看你们签订的协议内容,以及具体条文的约束条件,并非此类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讲究的是法理、是事实,法院判案是根据有没有实质损害和是否违背法律法规而作出结论的。所以仅凭签订了协议书是无法断定是否合法的,法律诉讼是个复杂的过程,即使合法但官司未必能赢;而即使不合法但官司也未必会全输。 因此很难明确地告诉你,将来如果打官司的话会赢还是会输,这还要看你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以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事实。 期货上的官司我经历过五、六个,有的简单有的复杂,也有输有赢,有的全输有的全赢,有的是部分输赢,总之而言,在法院判决之前,谁都不敢对输赢打保票。不完善的股东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协商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楼主提到的不完善股东合作协议,因为没有注册公司,一些相关内容不能确定,所以也无法填写,这样的合作协议是有效的,只是最好注明一下还有哪些不完善的内容,可以待以后条件成就时再行更改协议或者另行起草股东合作协议。
8,大股东跟我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只要符合公司的章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同公司股东签订合同占公司股份有法律效力吗
同公司股东签订合同占公司股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所签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合同占公司股份是属于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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