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集资需满足的三要件,非法集资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5-11 11:40:00
1,非法集资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非法集资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3,非法集资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是许多相似罪行的合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条:
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还包括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绝大多刑事上的构成要件都是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只要满足构成要件,就成立。从法条上看,非法集资的主体是可以是公司、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或其他组织;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众或者集体的利益、扰乱了金融秩序;主观方面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是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或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数额较大的行为。
故,只要符合以上四个要件,都可以认定为是非法集资罪
4,具备什么条件才构成非法集资罪主观客观的条件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集资诈骗必须以非法占有所集资款项为目的,其他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还有返还的意图,但其本身的集资行为是违法的.搜一下:具备什么条件才构成“非法集资罪”?主观、客观的条件?
5,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正确认定集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二、认定集资诈骗罪1、关于本罪主要掌握以下几点:一是非法集资;二是诈骗方法;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作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是集资诈骗行为成功与否的关键。根据立案标准规定: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①携带集资款逃跑的;②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③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其无法返还的;④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集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使用诈骗方法。传统的诈骗方法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就集资诈骗罪而言,具体表现为,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在实践中,行为人采用的诈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行为人以“共同投资”名义欺骗他人,有的行为人采用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若干倍的方法诱惑他人。(2)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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