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保护,而且你还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单位更不能压工人工资的。
留好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与公司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照样可以获得公司的赔偿。
没签合同没有关系,从第一天上班起,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如果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申报工伤!
1、没签劳动合同,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的,也是属保护的。2、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然后进行伤残鉴定的。3、你的伤情至少十级伤残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等费用的。

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2,劳动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如果你父亲与供职的养猪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可以从其有否工商注册确定),那么工作了15年以上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公司的做法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你父亲的合法权益。针对你父亲的现状,以及你提出的疑问,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1、要是被辞退,单位需向你父亲支付至少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你父亲可以主张从2008年2月1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2、自行辞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2008年2月1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你有几个问题需要先搞清楚一、你父亲所供职技术员的地方,是不是注册的单位?二、你父亲被聘用会不会是属于劳务性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完全不一样的。三、补偿不是因为你在此单位工作,是有条件的。个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几个问题需要先搞清楚被辞证据、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工作年限期间证明;单位注册工商证明、有无签订劳务协议、你父亲年龄等

劳动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3,新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条款

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2、任何单位只要使用了劳动力,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从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建立所有的社会保险,通常称为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建立必须补充建立并补缴相关费用。3、上述要求,通常情况单位不会认可,更不会轻易给你,所以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你合法的劳动所得,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厂里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你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新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条款

4,我们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我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合同是明显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你们可以与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新的劳动法的颁布对于维护你上面提到的这个问题的权益还是很有用的,如果用人单位起用你们已经超过一个月,那就可以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呵呵!不过记得要到2008年1月1日之后!!
1、看原来合同的规定。 2、事业单位的类型,你应该提供给大家。 3、肯定不合法,但单位可能就是怕给你签合同而在拖你。 4、应该及时与单位沟通,说明如果单位不签,你要到劳动局投诉,单位肯定会及时考虑的。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问题:缉伐光和叱古癸汰含咯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你应该了解清楚单位具体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法不管的,你可以向单位的上级部门反映。 未订合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因为劳动合同法从080101开始执行,因此从08年2月起,就应该给你双倍工资了)。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为你们提供了劳动环境,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你们也提供了实际的劳动,那么你们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发生纠纷,必须能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单位继续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可以提出要求。如果到了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仍然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一个月之后你们可以要求他们与你们签订合同,或者,到监察部门投诉。

5,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法

你的意思是否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仅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说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你可以要求卫生院对你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如下: 1、因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而被迫你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为一个月的工资(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期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再申诉时一定要明确你是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因为如果是职工个人的原因自动辞职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参照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应当在2008年2月1日之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么从2月1日起就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共计8个月的工资,因卫生院已经正常发放了你单倍的工资,所以再支付你这8个月的单倍工资就可以了。此8个月的工资按照你每月的实发工资计算,而并非你的月平均工资了。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卫生院在法律上独立的主体,院长仅是其法定代表人,所以院长的更换并不影响你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
广东胡律师:1、公司做法是违法的!2、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每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3、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6,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现在劳动法改了 从2008年01月开始公司必须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不签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啊 到时公司就会给你发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你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应得到二倍的工资。 公司以一直没有什么业务为理由将你辞退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的,即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上述费用,你可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原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不知道你在试用期签的是什么合同?应该劳动合同都是区、市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里面既有试用期和工资,也有劳动合同时间(包括试用期在内)和正式工资,这样才是一分正规的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还可以到劳动部门鉴证(不鉴证合同也是有效的,毕竟有签字盖章),这样的合同已最大限度受到《劳动法》保护,如果单位这方面不完善,那就有违反劳动法的可能,你可以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举证倒置,一般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如果证据违法或没有法律效力,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法律倾向保护弱势的劳动者。单单就单位没有和你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他们已经违反劳动法了,但是你和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你领工资的时候有让你签字的话,那个签字的东西也是证据,记住:如果工资有问题可千万不要签字领取,要先行询问清楚,看有没有误算或可以改正的余地,如果对方态度强硬不讲理,再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制裁他们,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是最好了。 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很多,劳动者防不胜防,况且找个工作也不容易,不想和单位撕破脸,但是劳动争议的受理是有时间限制的,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日内提起仲裁,否则过了时限就不受理了,所以有些争议不能等辞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就不灵了~~! 我在单位经常处理员工争议事件,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你!! 补充回答: 1、你所说的《劳务聘用合同书》在概念上无法界定,因为现在最受劳动法保护的就是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书》,除此之外由于各单位具体情况不同,可以采用临时协议、劳动协议书等形式,但是内容不能违法,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过盖章签字就是有效的。劳务合同一般针对特殊人员,如海员、出国劳务人员等,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大多数最普通的一般劳动者,你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除非他们刻意不想签或者想规避某些权力义务责任(如逃避社会保险等),不知道你单位是怎么想的。就算是自行拟定的双方协议,也应该有转正工资、转正时间、保险福利待遇等重要条款的约定,如果没有这些必要的约定,他们大多数有些不可告人的猫腻儿。你应该提高警惕了!! 对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你手里没有,可以要求复印,然后拿着它到所在区县的劳动人事局进行咨询,他们也会给你具体的建议,实在不行就申请仲裁,保护自己!而且行动要快,不要拖着!!! 2、工资条没有签字也没关系,不是打到银行卡上吗?你可以到银行打印帐户明细,这个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不要担心。 祝你好运,朋友!!!
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7,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未签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  一、随时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违反《劳动合同》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需要咋仲裁时效内。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法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项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九级的,需要提交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动法[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和证人证言由劳动者举证,其余由用人单位提供。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版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权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1、用人单位方面。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方面。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则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l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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