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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本人违法吗

是用人单位违反 本人不违反

本人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本人违法吗

2,私人老板不签合同是违法的吗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仍不签订的,自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在一年后不签订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干了一年零一个月老板没签合同、私人的算违法吗?因和主管吵架对方让当天就、走工资怎么算?我已经超过一年了是不是就不能就要以前的双倍工资了?

私人老板不签合同是违法的吗

3,不签合同算是违法吗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你可要求单位给你双倍工资赔偿
哈哈哈你签了没有
就你所述,违反《劳动法》。
不算~~
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不签合同算是违法吗

4,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不签劳动合同的危害单位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这两条看如果企业不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对企业不利的,因为一个月到一年内部其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而一年以后就等于劳动者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这对劳动者是相当有利的。 沧州律师 qq570201847

5,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造成犯法

1、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对于是否犯法的问题,应该说违法更确切,你们公司不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确实是违法的,所以你们有权利要求单位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 3、对于是否可以起诉的问题,首先明确一点你们可以起诉,但是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因为这是一个劳动争议,所以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所以首先你们应该先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局申请调解,但是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经过仲裁,如果未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根据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学校解雇临时工也不属违法行为.但要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之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你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要求予以纠正。
起诉是可以,但不必。你只要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就可以,如果你因此不想在那做下去,你可以得到双倍的工资补偿。
当然了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的 但是这只是从今年2月开始起算的

6,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说没签合同走的话也算违法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另外,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这都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你好: 首先,你虽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与单位之间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 如果你没有依法履行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义务,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损失的具体数额,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单位只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不能要求违约金。 第二,关于单位扣社保和工资是否合法的问题,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缴纳的,单位不得擅自扣社保;另外,单位可以扣除你未正常出勤的工资。 第三,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你可以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授予你的权利义务,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对于辞职,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没签合同直接走的话是算违法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没签合同不算违法, 但你没有保障.没签合同也就无违约按要求要赔偿的问题, 你要回忆一下是否有签过服务合约之类的东西.
不签合同肯定是违法的,但能不能获得赔偿就要看是用工之日起就未签,还是未及时续签了。

7,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自愿不签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承担违法后果. 劳动合同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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