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怎么签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当然要签委托合同,不然出租人怎么能相信是房主将房屋出租呢?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
首先你要准备好两份房屋出租委托合同,然后都把你和你要委托人的信息协商,双方核实合同没什么问题后,签字或盖章,写上日期,合同就生效了。

怎么签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2,关于授权委托书效力的问题

你好:拒绝追认的话,第二次的合同无效。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理由:委托书写明的期限是办完本事为止,而丙欠的租赁合同是3年,则丙的代理期限是3年,到期后是否续租,就要征求原屋主的意见。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债务授权委托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于授权委托书效力的问题

3,关于委托采购合同效力的问题

这是不行的。甲乙的合同已经生效,现在丙甲单方采取意思表示是对甲乙的合同产生不了影响的。所以必须要征得乙方同意才可以。既然甲方存在的,甲方签收后把设备卖给丙就好了,
当然有效啊,为啥你会认为无效?只是在违约责任上会有点特殊。乙方在签合同的时候还没有药材的所有权,但乙方和丙方的合同中已经明示该点,不存在欺诈。是一个指示交付和代付款的行为。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1、委托合同只对委托后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对委托以前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2、如果乙方同意的话,丙方和甲方可以签订一个转让协议,甲方将与乙方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即可。

关于委托采购合同效力的问题

4,签订合同委托书的效力如何

经济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有些单位授权本单位的业务人员或者委托外单位的人员签订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授权委托书的,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的代理权限应如何认定,须作具体分析:  (一)合同签订人未持委托单位出具的任何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的,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合同不能成立,责任由签订人自负;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对合同签订人的行为已予追认,因而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需要继续履行的应当补办盖章等手续。  (二)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
不可以!必须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

5,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   1、关于合同主体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在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这个问题,关键点有两个:   第一,受托投资管理是否是金融业务?这种业务是否为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专营或者特许经营业务?我们认为,可以这样认识,虽然受托投资管理原来事实上是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但是,从《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上看,将其认定为金融机构专营或特许经营的依据不足,因此对金融机构之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从事的受托管理业务从合同主体方面限定其效力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受托投资管理在本质上属于专家理财,对受托人的身份是否应有特殊的要求?我们认为,一方面,在信托合同关系中,我国《信托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并没有禁止自然人、法人作为民事信托的受托人;另一方面,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我国目前也没有对受托投资管理业务采取类似美国个人理财规划师那样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司法作为事后评价对这一问题作出要求和限定显然依据不足。  2、关于意思表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由于实践中委托理财类合同的签定和操作均不规范,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仅从合同字面上做简单的理解,还应当通过合同约定所体现出来的逻辑关系及其他痕迹,探究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此为基础,区分虚伪表示和隐匿行为。对虚伪表示,应确认无效;对隐匿行为,视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定其效力。   3、关于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定,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进入证券、期货市场的资产作为委托理财合同的标的的,合同无效;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恶意串通,假借委托理财之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4、关于审批、登记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6,委托人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出自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一、事务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的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详细要求,为了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二、期限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三、损害赔偿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四、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1、需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五、其他事项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针对签合同的双方合同是有效的,由于没有委托人签字和授权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一方可以向签约方按照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主张委托责任
对于委托人的签字,委托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委托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7,如何认定诉讼委托合同的效力

需要看是怎么委托的了需要注意的是全权委托的效力就相当于一般委托所以尽量回避全权委托什么的尽量把委托事项列明
你怎么光想好事呢?跟诉讼费没有关系,诉讼费还是你出的,而且有时律师履行指责时另外的费用也是要你出的(主要看代理合同怎么规定了)比如律师为此进行的调查费用、给证人出的误工费、鉴定费等等这些在代理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你的这个代理授权和你与律师签订的代理合同没有必然的尤其是费用上的联系,代理合同是你请律师帮你打官司的合同,这个授权书,是你给代理律师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的律师可以在什么事情、多大程度上,可以代表你点头同意或者不同意,在你的授权范围之内,律师做出的决定就相当于你做出的决定,所有后果也是由你来承担的(当然这里要排除律师故意坑你、骗你或重大失误的决定)。特别授权的含义如下:提出:指的是以你的名义,代替你向法院起诉、或者和对方和解、撤诉等;承认:指的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律师认可的就等于是你认可的(不用再另外和你商量),比如对方提出的证据、提出的新条件等等放弃:和上面的一样,变更:也是这样,比如你只让对方赔偿没有让法院判对方坐牢,如果律师认为应该,律师自己就提出来了,不必经过你同意,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你即让对方坐牢还让对方赔偿,如果律师在法院审理时认为这样对你可能不利,他就有权利代替你做决定(放弃)让对方坐牢的要求,(变更)你原来提出来的,既要坐牢又要赔偿的要求,(承认)对方提出来的,多出些钱,让你把坐牢的要求撤销的诉讼请求。还有就是,原本你是要将对方告到法院的,但是经过律师的介入,和对方当事人谈了以后,对方答应了你的主要请求,律师可以私下和解等等,你这个特别授权就是你完全让律师替代你去,拿主意打官司,当然律师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从你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诉讼费和律师没有关系,这是起诉方需要向法院缴纳的钱,当然你可以在诉讼中,要求法院让对方承担这笔钱,但是法院准不准或者让对方出多少,都得又法院说了算。你说的律师出诉讼费的情况,存在与风险诉讼中,风险诉讼指的是这个官司能不能赢很难说,所以你告不告无所谓,也不想花这个起诉费或其他的费用,律师觉得可以试试,所以律师先出钱垫上有关的费用,但是你必须配合打官司,如果输了钱算律师的,如果赢了,得到的钱你和律师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通常这个比例比正常手续请律师高很多)多数都用在工伤、交通、保险、对方赖账多年等等情况。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案子律师都愿意这样做。

文章TAG:委托  委托合同  合同  合同效力  委托合同效力问题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