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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义的继承法律关系有哪些形式

广义的继承法律关系有三种形式: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3、遗赠。

广义的继承法律关系有哪些形式

2,儿子继承父亲遗产包括什么法律关系属于法律事实还是法律事件

继承法律关系中的法定继承,是行为。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法律事件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法律行为相反是依照人的主观意志所做出的行为。比如父亲的死亡就是法律事件,但是儿子对父亲遗产的继承就是法律行为。

儿子继承父亲遗产包括什么法律关系属于法律事实还是法律事件

3,夫妻之间的继承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24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我国《继承法》在法定继承中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加以规定。我国还根据妇女权益易受侵犯的现状,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强调“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夫妻之间的继承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4,法律继承的含义顺序及其分配原则

1.继承法上的继承一词即财产继承的简称,是指生者对死者 财产 权利和义务的承受。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婚姻家庭法,继承部分,法条直接规定。复制法条没什么意思,动手搜搜!

5,继承法兄弟姐妹共5人老人由一儿子承担主要抚养义务其兄妹有

有的。只要不是故意违反继承法的禁止性条款就不丧失继承权。另外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多得一点遗产补偿。
可以作证
根据《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其兄妹均有法定的继承权。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有权,只不过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多的人可以多分一些。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6,家庭婚姻法之继承法

(一)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开始是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因,继承开始继承人的客观意义的继承权才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才产生具体的继承法律关系。在具体的继承法律关系中,只有具备继承资格的人,才能称为遗产继承权的主体。 (二)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是遗留的财产,只有在继承开始时存在的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才为遗产。 (三)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在根据继承人的情况来决定多分、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以及是否需要予以照顾时,须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的具体情况为准。 (四)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放弃继承权及遗产分割的溯及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可以放弃继承。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五)依继承开始确定遗嘱的效力。自继承开始,遗嘱才发生效力,才可以执行。 (六)依继承开始的时间确定保护继承权的最长期间。《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七)确定遗产的权利归属。自继承开始,遗产即归继承人取得
确认物的所有权的转移

7,财产继承法

你好,解答如下: 1,法律从来不承认具有血亲关系的父子脱离关系。如果是养子,要有证据(证人,证言,领养的法律文书等等); 2,如果父子还是亲子关系(法律上脱不掉),现在父亲的家产中应该含有孩子亲生母亲的遗产,父亲遗嘱部分无效(无效的部分是母亲的遗产),孩子有权和父亲一道继承亲生母亲的遗产。
是否是收养 需要司法鉴定或其收养他相关手续来证明;直系血缘关系是不可以断绝的,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几点要注意;一、精神状态二、是否是受胁迫或蒙蔽。在立遗嘱人处理自己的财产时需要明确其财产的私有性和合法性,如果以上都没问题的话,那继承者就应该遵循。同时,放弃继承者对继承人对第三人的债务不具有偿还义务。
遗嘱是有有效的,被继承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遗产。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是需要办理登记,无论是协议解除还是诉讼解除。如你父亲遗嘱上只是说解除收养关系,未办理登记,且当初的收养合法,那么,现在的解除收养并未办理登记,属于无效。 遗嘱中,父亲将遗产交由妻子继承,如果不能证明遗嘱无效,那么对于遗产的分配部分是有效的,也就是,遗产按照遗嘱的要求,由继母继承。 作为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来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如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为真实意愿的表示。
第一,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能够解除亲子关系的。 第二,是否存在收养关系,要看是否办理了收养登记等收养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收养关系不成立。儿子有继承的权利。 第三,遗嘱是否有效,还要根据遗嘱的内容具体分析。 第四,儿子的年龄多大,还要影响到继承的问题。如果是未成年人,没有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应当为其分得一定的财产份额。
法律是承认父子关系脱离的,不过这个要到报纸上进行申明并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至于遗嘱,按到《继承法》,首先承受遗嘱的合法性和首位,有遗嘱按遗嘱办,没遗嘱按继承顺序继承。
如果是收养关系,是可以在法律上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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