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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是怎样的

我找到两份,你可以参考。 http://china.findlaw.cn/fangdichan/fwzj/30385.html http://www.nbaic.gov.cn/art/2010/8/3/art_475_21963.html 祝好运!
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它通过中介(居间)而设立。
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

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是怎样的

2,民法典规定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为依法签订,依法签订的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是有效的。法律依据: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房产中介的居间合同有效吗

3,通过中介签的居间合同是产权人签的字共有权人的字是产权人

你是要问这个居间合同是否有效吧? 居间合同是一个中介性质的合同 ,是中介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中介服务赚取中介费用的合同。产权人有几个啊?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稳妥起见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最好。 因为如果代签,而被代签的一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反对处置这个产权,就会产生麻烦,因为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属于债权;从法理上来看,物权通常是优先于债权受到法律保护的。 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被代签的一方明知这件事并且默认,这个合同还是有效的。 我分析现在是卖方反悔了吧?不知道我假设的情况与你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建议你把事情经过整理清楚,找个律师看下具体分析一下。
算。

通过中介签的居间合同是产权人签的字共有权人的字是产权人

4,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了

一、什么叫 房屋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 居间服务 的合同。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房产中介无关,房产中介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房产中介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房产中介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从上文的描述我们不难看出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因此在签订之前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 购房 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 经营范围 、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谨慎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实践中不乏中介公司人员卷款而逃的案例。 (二)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根据相关规定,买卖中介费不超过成交价的2%,也就是说对于买卖其中一方,最多只能收取1%的中介费,另外要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 (三)明确买卖双方资料。这个方面主要是出卖方,需要提供 房产证 、 银行贷款 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有无 抵押 等相关资料(应要求房产中介出具该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俗称“产调”)对于买方也就是 身份证 明。 (四)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 定金 。那么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 定金罚则 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 订金 ,预付款, 违约金 条,尾款等款项。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 律师 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的“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五)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都是要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给自己留有时间和空间;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六)交房要明确时间,逾期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备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户口最好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一定要千万注意。 其实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交易条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尚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条件时,由其中一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条件,若对方能够接受并签署,则视为双方对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但是生活中有很多“黑心”中介从中作梗牟取利益,给买卖双方都带来许多麻烦。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居间合同签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如果自己不能有效辨别利弊,别忘了还有律师能够助您一臂之力。

5,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具有什么义务

房屋中介机构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等订约相关事项及当事人的订约能力负有积极调查并据实报告的义务。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及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尽管房产中介作为非买卖合同当事人,无需对合同承担法律责任,但房产中介应就其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负责,若房产中介未适当履行其义务,对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应或能够发现其瑕疵,而仅因其不积极调查等消极行为未发现或未告知合同当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机构不仅可能承担退还居间费的损失,而且还可能会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6,什么是房地产居间合同

f房地产居间合同,是指房产居间人(房产中介)向委托人(出卖方、买受方)报告订立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地产居间合同在目前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量出现,根本目的在于确认和保证房地产买卖双方以及居间方各方权益。一般而言,房产居间合同相对比较保护居间方(中介)的权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之时务必对合同条款内容查看仔细,特别是支付居间费用(佣金)的条款。
房地产居间合同也称为房地产中介合同、中介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居间人(又称中介人)与拜托人订立的、旨在实现拜托人拜托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所谓的中介参与进来的三方合同,有买卖居间、租赁居间。
说白了,居间合同就是中介合同,是用来保护中介方的经济利益的合同。

7,已同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但卖家和买家达成一致此交易解

需要承担 你们双方与中介之间的经济合同上应该注明了 如果上面没有明确注明的话 就不需要
如果约定是房屋交易成功过户才支付中介费的,可以不支付,否则支付:http://www.woyaofa.net/NewsList1.asp?SortID=11&SortPath=0,11,&Page=2
应承担与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
那要看你的中介费用是否已经缴纳,如果已经缴纳了中介费用那就是谁违约谁负责对方的中介费用,向你们这样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且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的话,中介费是不予退还的。但是你要是还没签署合同或中介费用还未缴纳,并且是在任何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缴纳中介费用的。前提是你们双方真的不会产生任何交易,否则中介方是可以起诉你们的。

8,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居间合同应注意: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
一、什么是房产中介所谓房产中介,顾名思义,是指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的活动。二、和中介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首先要选好中介。很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是复印件,要么挂的是“某某分支机构”的牌子,让消费者真假难辨。有些小中介制造虚假房源,以提供信息和电话为条件,和顾客签合同,让顾客交押金,骗取中介费,然后再利用“房托”充当房主,制造种种障碍使租房者看房失约,以提供服务为由骗取信息费等,是一些黑中介欺骗消费者的普遍手法。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如客户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权、责、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先找一位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律师做咨询或代理办理。如果选择中介机构,一定要选择在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公司,同时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连锁机构,避免被黑中介欺骗。

9,什么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1)居间合同的含义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即负责让双方联系起来),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所谓的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寻找可能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所谓订约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即斡旋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从而促成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成功。居间人虽然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促成交易服务,但居间人在交易中仅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既不是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商洽活动,也不在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上表示居间人的意思。也就是说,居间人仅仅起到居间、中介作用而已。通俗地说,居间人就像是媒婆一样,只负责牵红线,但不包成,对男女双方婚后是否幸福不负责。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需向居间人给付报酬。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的目的就在于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因此,居间合同都是有偿的。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就成立。换句话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合同为非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约定不详细,就应按照有关惯例或者当事人以前合作时所形成的习惯行事。(2)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均是一方受另一方委托为该另一方办理一定事务的合同,均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三者的主要区别是: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参与并可以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③居间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居间结果发生后才能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以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虽然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只可以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④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转给委托人或者进行报告的义务,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处理结果和事务处理报告的问题。知识点什么是报告居间?报告居间就是为委托方提供一个信息,比如你想买大白菜,居间人告诉你东北某地、某人现在有较多的大白菜且价格比较便宜,这个就是报告居间。而媒介居间是居间人要帮你联系,寻找到具体的卖方,给你们牵线搭桥,就像婚介所将男女双方约到一起一样,使你们双方能够进行直接谈判和交易,并为双方进行解释、劝导等。
如果你已经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并且已给付订金,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你要解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你要打官司,你胜诉的机会并不大。 建议你还是通过三方协商,变更一些合同条款,来达到你所想达到的目的。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经纪人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以收取佣金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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