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法法律关系的分类

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

合同法法律关系的分类

2,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主要的类型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类型。按其性质又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等类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3,与原单位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种类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为完成一定任务设定的劳动期限;四、劳务派遣合同;五、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能详细说一下吗,不太明白
你好!三种: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为完成一定任务设定的劳动期限。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与原单位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种类

4,合同法律关系有哪几种

生活中合同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那么大家知道合同关系有哪些类型吗?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您还有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下面就跟着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知识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关系有哪些类型 合同关系应包括如下内容: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订立这种合同只能给第三人带来利益,所以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无须征求该第三人的同意。但是,一旦第三人作出了接受合同赋予的利益的表示,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便具有不可撤销性。除非另有约定,债权人不经第三人的同意,不得解除或变更合同内容。 3、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也可以对该第三人主张其原来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的权利。 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规则 (一)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中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说,首先,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或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为保护某些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也赋予了某些债权以物权的效力。例如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种规定在理论上称为"买卖不能击破租赁",实际上是赋予租赁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当然这种债权物权化的情形只是例外的情况。 (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内容的相对性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另一方承 担义务才使一方享有权利,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权利人的权利必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 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三、合同的种类 (一)法定分类。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 (二)学理分类。主要有如下分类: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本约与预约等。 阅读了上述文章,我们知道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以上就是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咨询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5,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6,合同可分为哪些类型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5,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5、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7,合同类别包括什么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第六,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第七,本合同与预约合同。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可将合同分为本合同与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就是指将来应订立的合同。 第八,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希望采纳

8,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去年刚学过(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3)単务合同和双务合同(4)诺成合同和时间合同(5)要式和认同和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和从合同我刚看到,正好解决你的问题。你只要答这些就行了
保险合同的分类: 1.根据保险合同的标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标的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故而以有形的物质财产为合同标的的是有形财产保险合同,如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等;以无形的财产为合同标的的是无形财产保险合同,如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等。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由于人身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危险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 2.根据保险合同订立时是否确定保险价值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而未载明其保险价值的合同。在不定值保险合同中,仅载明保险金额,并依此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至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则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财产保险多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一般而言,财产损失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通常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判定损失额的依据。 3.根据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行为性质不同可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并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进行核定后支付保险金的合同。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合同都是补偿性保险合同,尤其是不定值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定的保险金额,待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负有支付全部保险金义务的合同。该类保险合同多为人身保险所采用。 4.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特定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特定风险保险合同:是指承保一种或某几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该合同通常是以列举的方式进行,如地震险或战争险。 综合风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危险造成的损害负承保责任的合同。该合同订立的特点是以列举“责任免除”的形式约定保险合同适用的险情。 5.根据保险合同保障标的的不同可分为特定式合同、总括式合同、流动式合同和预约合同 特定式合同:是指保险人只对事先商定的具体保险标的进行承保的保险合同。 总括式合同:是指只规定保险人可以承保某种类别的保险标的,而对该类别保险标的不再分类的保险合同。 流动式合同:是指一种适合财产变化比较频繁的保险合同。 预约合同:又称开口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预先约定保险责任范围的长期性协议。险人自动承保。 6.根据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标的约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再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的分出人与分入人就保险责任的分担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9,求问合同类型

合同的类型太多了。合同属于民法范畴,法不明令禁止即为许可。其实合同最重要的就是看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那就没有什么太严重的问题。具体还是找些专业的人士帮你们看看吧!这个基本上应该属于委托合同。附:范本一个,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不可生搬硬套,个人提供,仅供参考。促 销 策 划 合 同 书 发展商: (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促销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促销策划的项目:--------,项目位于------------------------- (或者说明项目类型)。第二条:促销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促销策划包括XXXXXXX(此处填写你们公司要提供的策划项目)的服务,为甲方成功促销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促销策划XXXX的XXXXXX,XXXXX,XXXX等业务,全面负责XXXX的促销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促销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4-3,要求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促销宣传策略和建议。 4-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促销策略,承担有关促销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4-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策划费。 5-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促销策划执行方案》和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5-3,乙方提供: 1.)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2.)项目各种展销会和促销活动的策划。 5-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200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第七条:促销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7-1,促销策划费共计XX万元。 7-2,乙方收取策划费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8-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8-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8-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9-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9-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添一个你们双方共同认可的仲裁委员会)。 9-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9-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 章) 法人代表:(签 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文章TAG:合同  合同关系  关系  哪些  合同关系有哪些类型呢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