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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法律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法律基本原则是什么1、法律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信原则;(5)绿色原则;(6)公序良俗原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二、法律具有什么作用法律原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障;3、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法律基本原则是什么

3,刑法的3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罪刑法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3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4,我国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任何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受法追究和制裁,决不允许其逍遥法外。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D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采取的一种责罚制度。 --卢云主编、王天木副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374页。 为了保障法律得到正确的适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一系列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 (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客观事实作为唯一根据,而决不能以主观想象、主观分析和判断作依据。 第二,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审理案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368-378页。 在当代中国,法的适用同法的创制一样,最根本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此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意味着:a.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b.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D.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E.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30-439页。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主权的原则。 --王果纯著:《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页。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也应当包括四个方面,即事实性原则、法律性原则、程序性原则和技术性原则。 A.事实性原则 B.法律性原则 法律性原则是指法律适用在实体内容上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它包括准确合法原则、正当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权利本位原则、有错必纠原则等等。 C.程序性原则 程序性原则是指适用法律活动过程和方式应当正当合理,遵循法定程序。它包括司法独立原则、权力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工作效率原则等等。 D.技术性原则 技术性原则即在法律适用技术上反对擅断,进行科学合理地解释、推论的原则。它包括遵守效力与逻辑的原则、合目的性原则以及各部门法的一些特别原则。 --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0-173页。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主要有下列几项: 1.司法法治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依法司法既指依实体法司法,也要依程序法司法。 2.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 4.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67-369页。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依法行政、司法独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一项行政管理原则,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法行政有三项内容和含义。首先,执法主体的设立及其职权的设定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其次,行政机关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再次,行政机关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律要求。…… 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赔偿原则 法的适用的赔偿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的适用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的原则。 --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332页。 在当代中国,适用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甄玉金、彭志远主编:《新编实用法律辞典》,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73页。 法律适用或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司法平等原则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赵震江、付子堂著:《现代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3-441页。 法的适用基本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三.依法行政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0-383页。

5,因小部分人犯了错国家就会而制定法律去责怪大部分人这是什么法

这不是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法律制定的角度看,法律原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因而构成了整个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障。 3.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从法律实施上看,法律原则也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指导着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3.法律原则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依据。可以防止由于适用不合理的规则而带来的不良后果。

6,如何认识法律原则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电大法理学 问

从法律制定的角度看,法律原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因而构成了整个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障。3.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从法律实施上看,法律原则也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指导着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法律原则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依据。可以防止由于适用不合理的规则而带来的不良后果。
在法律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体现:法律原则维护者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指导人们正确适用法律和遵守法律;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漏洞
同问。。。

7,法律原则可以成为判决书的依据吗

已经制定为成文法条文的可以,在大陆法系中没有制定为成文法的法律原则不能成为判决书的依据。
 你好,我是一名法律专业人士,希望我的回答能够是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或功能。)   在法制实践中,法律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法律制定的角度看,法律原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因而构成了整个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障。   3.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从法律实施上看,法律原则也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指导着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3.法律原则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依据。可以防止由于适用不合理的规则而带来的不良后果。 如果法律法规中有明文规定就不能使用法律原则作为判决书的依据。如果因为法律的漏洞而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此时可以适用。 对法律有什么疑义的话可以联系我,竭诚为广大网友服务。

8,我国社会主义法创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法制统一原则,民主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立法的原则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本质要求和立法科学要求的关于社会主义法创制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进行法的创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的内容居于最核心的地位,宪法规范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效力。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基本规律体现。因此,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我们进行法律创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法制统一原则 法制统一是指法律体系的内容协调一致,集中表达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意志;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在效力上层层服从和遵循,统一于宪法规范。法制统一原则包含两方面的要求,即法律体系内容的统一和法律体系形式的统一。 法律体系内容的统一,是指在横向关系上,各部门法所表达的意志内容和利益内容,相互间是协调的,不存在根本的冲突;在纵向关系上,各层次规范所表达的意志和利益内容,是层层从属的,具体利益从属于根本利益,局部利益从属于整体利益。横向各部门法和纵向各层次规范所表达的意志利益内容的总和,是人民根本利益和要求的完整表达。 法律体系形式的统一,指的是部门法规范的协调和不同效力位阶法律规范的协调。 部门法规范的协调,首先要求各部门法规范的总和能够覆盖所需要调整的重要社会关系,并且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存在冲突;其次,要求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应,保证有权利就有权利实现的方式和程序,有权利,就有权利救济的方式和程序。 不同效力位阶法律规范的协调,要求的是下级规范必须服从上级规范,下级规范对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不得溢出上级规范授权规定的范围,更不得与上级规范相冲突。 三、民主原则 立法的民主原则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立法的内容必须表达人民的意志;二是立法的过程必须保证人民的参与。 立法的民主原则直接源于我国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我国的立法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必须保证人民通过多种途径立法活动。 要贯彻立法的民主原则,我们必须在立法活动的形式上处理好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四、从实际出发、科学立法的原则 这一原则所要求的是法的创制的科学性。所谓法的创制的科学性,指的是法的创制必须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这里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法的创制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法的创制必须符合法律调整的自身规律。

9,法律知识咨询

法律规则,即我国法律学界通常所说的法律规范,是指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则的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的分类如下:(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再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3)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再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作用第一,法律原则的存在是为了规范具体法律规则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即具体规则的价值取向。以宪法为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指导着宪法其他内容的规定,同时也是对依照宪法而立法的制约。一部法律的内容是从原则到具体的,翻开我国任何一部法律,立法者都给公众这样一种理念:法律的制定首先确定这部法律的基本原则,体现本法律的价值,所以一般会在第二或第三条来规定这部法律的原则,意在说明后面展开的内容是在这些(个)原则指导下制定的,同时也是对其条文进行相关解释的依据,所以称为规则的规则是恰如其分的。 第二,其实法律原则除了其从规则的依据作用角度进行分析以外,还可以这么认为,任何法律的规定都无法穷尽社会生活的所有现象,无法对现实的细枝末节作出全部规定,那么在适用法律和面临的现实之间需要具有权威的、并且符合理性的依据,法律原则在此时就凸显出其覆盖面较广和宏观指导的作用。如前所述,尽管法律规则仰仗国家强制力发挥作用,但是毕竟规则面临这样的困境,即规则是在过去制定的,它是在过去时间段的产物,即使立法者具有高瞻远瞩的素质,也无法在过去就可以设想未来的所有事项,那么法律从其出台就面临淘汰的命运,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任何规则都失去意义。而规则之所以能够产生在过去,却对现在和未来的事项进行规范,除了规则本身的性质之外,还因为有原则这样的特殊规则存在。法律原则就是在法律中规定的,弥补具体规则的缺陷而存在的,因此,当一部法律颁布实施时,或者一个法律规定生效时,法律原则已经在发挥作用了:立法者或者已经总结了过去的经验,对现实有着比较全面的认识,作出相应的规范;或者无法了解全部的未来事项,那么法律原则就将指导具体的适用。
一般法律规则都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直接适应于指导司法、执法和守法实践。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民法规则与刑法规则,普通规则与特别规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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