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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这个具体看情况了 有没有敬业尽职的情况 要是只是个很普通的员工的话 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再说了 跑那么远跟你打官司 也是有成本的
必须要有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无法在劳动局进行用工备案,无法办理社保转移,并续交社保。
影响很大 原公司可以主张要求你赔偿的 尽快做离职
如果你去的是竞业(竞争同业)单位,而原合同上又有关于竞业方面的事宜的话,你会有点麻烦,原单位会要求你赔偿。 另:写封辞职信,寄回去,留下邮寄底连

和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2,前一个单位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又在一个单位签了试用合同会不会有不

这个问题很复杂。要看你前后2份工作的性质及前一个劳动合同有无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只是普通的工种则没有问题,只是前单位知道后肯定会对你进行处理,再有现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很方便,为什么没有解除?难道是骑驴找马?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自己衡量。
试用合同是可以的.但如果是用工合同就比较麻烦.医保是可以查到的.还有就是这个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其中一家单位不涉保的话就没事.如果两家都有的话.建议你在试用合同结束前必须结束前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中一家不涉保.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你几份工作.而是你保险的问题.
您好:  1、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内),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没有试用期合同的说法,有关试用期的约定包含在劳动合同内。  2、您可以用职工证、上岗证、或者其他工友提供的证人证言、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影像资料、录音等作为您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如果公司强行辞退您,不支付您相应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您可以参考的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20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前一个单位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又在一个单位签了试用合同会不会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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