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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顾问合同

【推荐】法律顾问合同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聘请方(甲方): 联系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1,对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进行草拟、修改、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应邀参与甲方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4,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5,应邀参与甲方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7,其他与甲方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的义务:   1,提供有关事实证据材料,及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   2,承担法律顾问在办理法律事务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委托审计、鉴定、公证、查档及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等。   三、乙方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保守甲方事务秘密。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聘请方: 受聘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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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合同汇总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顾字()第号   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订立合同日期:年月   聘请方与受聘方双方本着诚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聘请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经聘请、受聘双方协商一致,受聘方委派律师担任聘请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为聘请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为聘请方的重大决策、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协助聘请方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聘请方重大决策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研、谈判活动;   3.草拟、修改、审查聘请方在依法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代理聘请方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受聘请方所属机构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指导和协助聘请方及聘请方所属机构的法规工作,向聘请方工作人员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活动,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法律顾问应确切及审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应确切及审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惯例及传统使其对聘请方所承担的义务,而不以上列1.2.3.4.5.6.为限。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师接受聘请方通知随请随到。   法律顾问提供服务除本合同的约定外,以知悉聘请方的请求为准,不以时间为限。   法律顾问直接与聘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工作联系。   四、聘请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法律顾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对不称职的法律顾问,有权要求受聘方更换。   五、聘请方应向法律顾问提供本系统行业、部门和单位制订的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资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会议,应邀请法律顾问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后,基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任何直接或间接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负有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该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及于法律顾问的助理、雇员或任何在提供职业服务上的协助人。   职业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顾问应依法律及正当程序,使用其一切经验、知识及业务上的资源尽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就聘请方所提出的权利或主张是否可行,向聘请方认真提供意见;对于受托处理的事务应谨慎研究,并热心处理,不得无故延宕,并应及时告知关于受托处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六、聘请方应为法律顾问及其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用品,为律师及其助理人员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聘请方每年法律顾问费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贵阳市城区以外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实报实销。   九、法律顾问受任的聘请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专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收购、资产置换、破产,以及诉讼、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签订专项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优惠收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聘请、受聘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补充完善。如果需要变更、终止、延长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照新签订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请、受聘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聘请方:应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免费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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