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国人大代表权利

法律解析: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具体行为权利,包括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和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表决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提案权、表决豁免权、特殊人身保护权、执行代表工作保障权。

5、《公司法》中对董事的 提名是如何规定的?

董事换届选举一般由股东提名和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共同决定,然后以董事会的名义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常情况下,在将提名的名单提交股东大会之前,原董事会根据股东持股比例和董事分布情况在股东之间进行协商,但这种内部酝酿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大股东之间的相互权益博弈,并不透明。《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提名进行了规范,其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对于非独立董事,如何提名目前缺乏明确的规范。因为非独立董事实际上掌控着上市公司的发展方向,深度参与公司的实际运作,他们的提名实际上更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未来。

6、什么是人大代表的行使提案权

该议案是NPC代表向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原议案。也可以说,议案是NPC代表讨论和解决某个问题的方法、措施、意见和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原议案。人大代表行使议案提案权,首先要了解议案形成的条件。一般来说,形成票据有三个条件:一是票据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资格或者法定代表人人数。

第二,提出议案的内容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由宪法确定。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地方组织法》第八条规定了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第三,议案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7、委派和 提名的区别

指派是指上级或组织以某种形式,书面或口头委托某人或某组织从事某种工作或行为。董事的任命不需要选举程序。就法律意义上的“任命”董事而言,由于公司法仅在国有独资公司一节中使用了“任命”的表述,所以这种情况应该只存在于国有独资公司中。提名指在选拔或选举前提出有可能当选的人或事的名字。实践中,很多非国有公司的章程中,都会有“股东XX委派X名董事”的表述。

8、董事的 提名权归谁,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1.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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