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中那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只要你能够证明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有疑问致电。
手续完善,双方到公证处公证,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可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中那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

借条其实就是借款合同,有以下情况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都为无效合同。
你好,合理合法的协议,合同(包括借条)当然受法律保护。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

3,这样的贷款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契约关系生效的要件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也就是合意。在这里,你是知道这个借贷关系个中因由的,所以不存在不真实的或者受骗的因素,至于重大误解更谈不上(如果需要一个借口,只能说是对风险估计不足,而这就是你的错误了);信用社很明显也知道相关情况,不过该强调的事项他已经对你方告知,而且说明了钱是贷给你的,所以也不存在瑕疵。据此,可以认定该案中的关系真实有效。出质人在该案中的合同关系同样有效,同样受该合同关系制约。
受法律保护。你这是借款合同,依《合同法》第196条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它既包括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应为实践合同,在贷款人未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之前,合同不能成立生效。

这样的贷款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4,哪些借贷关系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认公司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超过4倍部分不予保护;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3、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4、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5、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6、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7、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8、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你放心好了,受法律保护。因为是你的朋友他在放高利贷,而不是你在放高利贷。而且是你们之间的借钱行为。所以说受法律保护。如果他犯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你的钱还是可以要的。不过有一点得说明。如果你借给他钱时,他承诺了你什么高额的利息,这就算了,就别要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5,怎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呢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欠条”则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借”是“欠条”形成的一种原因,但不是“欠条”形成的唯一原因。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理由否认“欠条”形成原因的真实性,“欠条”持有人有义务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真实存在。“收条”则有可能是“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所形成,也有可能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取自己有权取的东西”所形成,本身并不表明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只是表明了一种“收到款或物”的事实状态,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有待于对“收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总之,“收条”产生的原因很多,不能把“收条”当然作为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你好,合理合法的协议,合同(包括借条)当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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