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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一道 合同法 案例的解析,题目如下1无效。被告第一次写道“我公司急需100吨型号为150的水泥。如果贵厂有,请尽快来信,我公司愿意派人购买”。没有价格条款,即没有能够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所以不构成要约。原告给被告的信函、电报构成要约,但被告未回复,故合同不成立。由于合同不成立,原告无需承担-1 责任 2。被告的第一封信和电报不是要约,但被告给新华社的第二封信和电报是承诺。合同的订立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期间,合同不成立,无效。
2、关于买卖合同 违约赔偿 案例 分析跪求高手解合同法我不得不交作业。看到这个题目,就顺便做了一下。哈哈。不一定正确,只是个人看法。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担保是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本合同的担保形式包括: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其中,定金是指一方保证履行合同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方式。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根据案例 materials,我们知道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无瑕疵、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因此,定金的条款应当合法有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无效。2.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违约-3/.
3、 合同法 案例 分析,求解答!回复你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双方合同有效;第二个问题:甲方拒绝收货是否正当。根据双方合同,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产业政策的调整,乙方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乙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另外,乙方的原因不构成不可抗力,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可能不构成延迟供货的正当理由。第三个问题:A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乙方发货延迟,发货不符合合同约定。
4、 合同法综合 案例 分析求解,1,1。合同有效(呵呵,你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是考题吗?2.问题3已经告诉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如果合同无效,就不存在违约 责任)的问题,因为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从保护交易安全的法律角度来看,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可以选择在购房时主张解除合同。2.被告应承担违约-3/3。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他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本案诉讼时效虽然过了,只是失去了胜诉的权利,但并没有失去实体上的权利,也就是说,甲也可以向乙主张权利. 2、问题太简单了,如果被告乙不以合同的诉讼时效为抗辩事由,法院应当支持原告的请求,这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有详细的解释。3.警告当事人不要躺在电源上睡觉。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限制了我们对权利的滥用。如果不及时维权,法律也帮不了我们。
5、《 合同法》 案例 分析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中国的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其实差不多。但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调整确实是中国法律的适用。但也要看,这不应该是外资企业法的适用吗?不过算了,按照合同法,首先要看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A签合同,只要他们建立了之前的合同。合同的形成有三个要素:要约、承诺和协议。从话题来看,他们已经谈了所有的项目。
6、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题及答案要约邀请承诺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这是要约邀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无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案例介绍:某冷冻厂与当地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双方约定了供电方式、质量、时间、用电量、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结算方式、违约 责任,但缺少合同履行地。2004年5月,因供电设施遭到大风袭击,需要及时抢修,供电局在未通知冷冻厂的情况下切断电源,冲进供电设施维修。事后,冷冻厂声称,由于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其食品大面积腐烂变质。
7、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题1。马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不明确的,给付金钱的,在收受金钱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畜牧站。因此,将奶牛从畜牧站运至马某牛场的义务应由马某承担。2.马要求免除不可抗力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不能同时应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双方约定违约及定金的,一方约定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或定金条款。”所以违约黄金和存款责任不能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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