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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常识问题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法律常识问题

2,法律知识问题

如果他们是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做出的决定,这时他们是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如果超越权限的,那只能以公安机关为被告。

法律知识问题

3,法律知识问题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知识问题

4,法律知识问题

你提得问题很好。 很少见别人把土地法和物权法比较 我根据法理给你简单分析,了解即可: 首先明确两个法的概念 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物权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的四个权能形式;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土地也是物,谁享有物权所有呢? 国家 集体 我们只享有使用权。 所以说我们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总的来说物权不单单包括土地 还有汽车 轮船 书籍 等等。 联系点; 都是调整物权关系,土地法调整特定的物权——土地。 区别;鉴于土地在我国的发展特殊,国家为了保证土地的使用权利义务关系,而制定的特殊法律规范。 该法律规范的客体即——土地。 而物权法规范的客体——物,权利。 满意请采纳。

5,法律常识题

A,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C,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未约定其归属时,作者A享有著作权D,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那错的就是B了
答案是D。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如今,法律已经渗透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教育就业、创业投资、邻里关系等各个角落,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即通常所说的“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守法用法,以法护身:不懂法,则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以身触法,害己害人。正如一段普法三字经所言:“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B

6,法律知识问题

1.收取保证金是违法的2.可以提前30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3。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4.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去法院起诉,或者是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行,反正收一万元押金的做法是百分百违法的,肯定是赢不了的
公司收取保证金1万元是违法的,张某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申请,发生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甲公司收取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张某可以与公司协商辞职事宜,如果公司拒绝的。可以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起诉。 4,可以。
1,收取保证金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书面提出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可以协商,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劳 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不可以 只有对仲裁不服才能起诉至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法律常识题

1 犯罪既遂 2 不构成赠予 3 不能合法取得车辆所有权 4 不能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5 不属于犯罪
精辟!!
一、关于第一个问题的分析: 1、绑匪的行为应该构成拐卖妇女罪,属于犯罪未遂。理由如下:1、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叛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而所谓的绑架是指采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的强制性手段劫持妇女的行为。只要绑匪实施以上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构成本罪。在本案件的事实中,题干中明显出现以绑架为客观行为要件。至于拐卖行为是否“违背于被害人的意志”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即使是妇女自愿的被拐卖也不能因此而免除拐卖者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2、未遂与中止的比较: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而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 果发生的。 两者的区别在于主动还是被动。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其有自动性,即由于主观意志因素的放弃或防止导致犯罪未完成。自动(视为中止)的表现:接受劝说;害怕法律制裁;虽然客观失败,本人主动放弃。被动(视为未遂或预备)的表现:自然力等外界障碍;自身能力如体力、技巧;错误、错觉、幻觉。 本案当中,显然是绑匪因为自己的视觉判断错误,最终导致自己被动地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所以因为是被动放弃,所以构成犯罪未遂。 3、不构成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而这里题干中提到使用的是“绑架”的客观手段。也称为劫持,是指违背被害者或法定监护人的意志,使用强制性手段将被害人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剥夺或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一是本案中,丑女其实早就想被别人拐卖,心里面一直想促成这个条件,绑匪绑架其并没有违背其行为意志。(当然利用诱骗、药物麻醉、用酒灌罪外,但本案不适用这些情形)二是尽管丑女已经被绑匪控制与管领之下,也没有出现向丑女家人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其目的也是非常明显的,就是拐卖。当发现不是美女后,就知道买出去也值不了多少钱,所以被动放弃其行为。如果是以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而不必要在乎相貌的美丑,而是身份没有错就可以了。 二、关于第二个问题的分析: 如何理解丑女“你若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这句话的真正的含义呢?是判断本案的前提基础。要解决这个前提基础,而必须要明白以下几个问题,不能草率判断。我个人倾向于绑匪因胁迫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1、丑女内心活动的分析:丑女因为明知绑匪已经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至于绑匪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相对于普通的老百姓丑女来讲,不容易判断,故在此不做分析),可以推定这是不法行为。所以,提出两个在逻辑上有顺序的要求,第一个条件是绑匪娶她,所以今晚的事情就当没有发生。如果没有满足她的第一个要求就要取得绑匪一定的财产,即是车。而这两个要求都是基于一个原因力而产生,即是如果绑匪同时拒绝这两个条件,丑女就到公安机关告发他。虽然丑女这一行为违法行为,但不影响胁迫的成立。分析到这里,我们就可以联想到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此种情形应该认定为胁迫。 2、绑匪内心活动的分析:绑匪因为害怕丑女举报自己的行为。精神上已经有非常大压力。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如果一旦美女将来举报自己,自己将构成犯罪。从而失去自由等等。尽管当时他还未失去自由,但丑女这种语言的威胁,再加上自己内心的推测。已经明显地“陷入恐惧”之中。虽然对于是否“陷入恐惧”,应该已以客观标准为原则,但也不能排除以主观为例外进行判断。值得注意的是,胁迫的构成要件之一,非不一定是表意人已经陷入无法反抗的境地,“陷入恐惧”之中也是可以的。 3、属于哪种意思表示类型?无论是心中保留,还是虚伪表示都属于意思表示的欠缺。也称为非真意的意思表示。是指表示行为与效果意思不能平衡一致的情况。它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是有区别的。前这是主观的,后者是客观的。而胁迫又属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绑匪当场的意思完全是丑女以某种非法手段迫使绑匪违法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作出的,是非自愿客观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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