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员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在带薪停工期间生活不能自理工伤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5、 劳动法 工伤的认定与 赔偿

法律解析:认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 of 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自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标准中支付伤残津贴,用于: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6、 劳动法对 工伤的 赔偿 标准有什么规定?

工伤赔偿标准: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进行医疗的,在带薪暂停期间,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员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在带薪停工期间生活不能自理工伤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7、 劳动法 工伤怎么 赔偿

1)医疗费用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2.法律依据:-0/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3.备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需要到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二)交通和住宿费用1。标准:具体标准由总体规划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外就医。

(三)康复费用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2.法律依据:-0/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3.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需要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四)辅助器具费用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配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的。

8、 劳动法 工伤误工费 赔偿 标准

工伤事故误工费赔偿: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费收入*误工费;无固定收入:损失时间*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误工费*上一年度同行业及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9、新 劳动法 工伤 赔偿 标准

Specific工伤-2/标准For:1。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交通和住宿费用由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康复治疗费由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估,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5.辅助器具费用由省、直辖市支付工伤辅助器具金额标准。6.带薪停工: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经伤残评定需要护理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人生活不能自理,按地面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统筹;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地面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统筹。8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9.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文章TAG:工伤  劳动法  赔偿  标准  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