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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法律发规的无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不需要

违反法律发规的无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2,劳动合同无效是否还需要赔偿

如果发生了劳务,就要就应当支付报酬
,或者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因单位的上述原因之一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单位应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因为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一旦给单位造成损失,也需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无效是否还需要赔偿

3,无效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 既然合同上未约定违约责任,即使违约了,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 这就是很多纠纷产生的原因。签订合同不约定违约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意违约,而不担心承担责任。3. 但这种违约责任是狭义的,即只指违约金。对于其他的违约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4.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4,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除了要求劳动报酬之外,是否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应区分过错方而定:如果是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则劳动者应自行承担其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损失,一般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损害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则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用人单位的原因即用人单位过错。所谓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实务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标准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四条的规定,应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进行赔偿。例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此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也有过错甚至给用人单位也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确定劳动者应得的经济损失时,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其给自己及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后果。

5,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可否要求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合同留无效可何来的违约,只是工程价款有特殊规定。
问题所涉及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做具体约定,造成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对此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七章违约责任对此有一系列相应规定。《司法解释》第8条发包人的解除权对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第10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损失的大小,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了三种具体的处理利息起算标准,分别是(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我认为针对这一问题,按《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处理较具有操作性。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

6,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

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下面是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主合同比如借款合同 确实发生在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 但是担保合同作为 从合同 是发生在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 两个合同的相对人不同 。
你好:主合同是被担保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担保人有过错通常表现为:1、主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该实事仍然提供担保;2、主合同有效,担保人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列举禁止的担保情形),由此产生了责任划分问题。
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下面是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借贷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1、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注意,这里不是双方约定的利息,而是根据银行汇率情况确定的利息额。3、追缴财产。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具体到民间借贷行为中,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也应遵守这一总的指导原则,本金的返还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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