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如何赔偿,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合同 解约后单位应该赔偿多少 怎么算有点人说按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21 13:35:25
本文目录一览
1,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合同 解约后单位应该赔偿多少 怎么算有点人说按
目前仍然是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六个月以下补偿半个月工资。首先,可向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 其次,可向公司主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请注意,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请公司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否则你就照常上班,不要主动申请离职。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之类的东西请保存好,准备作为证据,以防不测。
2,未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违反合同法怎样赔偿
欺诈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因为除了赔偿对方的损失之外,还要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4,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进行赔偿。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5,未签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6,没有履行合同内容怎么赔偿
按照合同约定的损失进行赔偿。
分司单方解除合同,如果不是员工的过错,那么公司将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7,承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赔偿哪些损失
首先要明确承包方未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还是附随义务。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是未履行主要义务,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使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分别是承包人,包括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所以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受托方和承包方两方面把握。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付勘察设计费;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或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提供承包方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科的可靠负责。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而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科;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承包方的义务 (1)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件,进行土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设计单位要根据批78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78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78、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井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设计单位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皮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与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业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一)发包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正式工程与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与占道、爆破以及临时交通专用线按岔等的许可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根据,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开土前,接通施土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通路,拆迁现场内民房与障碍物(也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与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5)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与结算; (6)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固等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份数交付结承包方; (7)派驻土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宣; (8)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承包方的主要义务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通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分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倍期内,对属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若是还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直接去律伴找在线律师寻问。
文章TAG:
未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如何赔偿合同 合同法 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