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首先,本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案例 分析怎么写案例分析怎么写,【简介】被告人胡建系息县财政局干部,自2004年10月8日起任息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2008年12月8日,被告人胡建根据其工作职责的要求,将息县小惠店镇陈孔村至G106国道55.8万元中的7.8万元作为工程验收质量保证金,同日,被告人胡建未将该78000元存入单位账户,而是以个人名义存入建设银行西咸支行;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5月底,被告人胡建将该款项挪用于其与他人合伙承包的宿舍工程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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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4年6月15日,四川成都一家临街小百货商店的老板牟伟正准备回家吃午饭。就在他步出店门的时候,突然有东西砸到了他的头上,疼得他大叫起来。他赶紧用手捂住头,血从手上流了出来。他的妻子和儿子冲上前去扶住,发现他头部擦伤。同时发现“肇事者”竟然是一只从楼上掉下来的圆盘大小的乌龟。魏的小百货在小区一楼,上面有2到7层是居民楼。乌龟必须由住在2楼到7楼的住户养在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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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魏表示,希望养乌龟的居民能自觉承认并承担责任。如果没人承认,他就集体向2楼到7楼的住户索赔。请对本案适用侵权法相关原则分析。分析 This 案件很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就很复杂了,主要涉及到案件是动物引起的还是普通物体引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了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乌龟当然是造成损害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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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的侵害,不得不采取紧急避险的行动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还规定:“避免人身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在其岗位和业务中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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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案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其次,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理由:自2001年6月5日受伤起,诉讼时效已起算。2002年5月,李主动送来1000元医疗费,视为对剩余债务的承认,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即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2003年2月,他要求李支付医疗费,再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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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怎么写。校园法律案例分析(3)老师擅自开拆学生信件,致学生坠楼案例:原告:杨新宇,男,18岁,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学生,住天津市河北区狮子。被告: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法定代表人:杨福行,校长。第三人:王斌,男,53岁,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教师兼班主任。第三人:陈丽敏,男,23岁,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教师兼校团支书。

原告杨新宇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988年10月26日下午,我因故缺了第二节课,班主任王斌趁我不在教室,随意翻找我的书包,翻出校外女生的来信,带到办公室。我得知后,就去要了。王斌让我把信说清楚,不然就不给我书包。为了防止信的内容扩散,我拿起信和书包就想走,但王斌不让我走。校队秘书陈丽敏走过来,一把抓住我,要我把信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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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1\关于离婚彩礼的定性处理案件(-1分析)李海峰【主体分类】婚姻家庭被告赵,男,1982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东阿县镇双凤村,农民根据原审陈述,因与被告相识性格差异较大,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故要求与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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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案例-4/范文约1500字案例:2004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家临街百货商店的老板魏在回家吃午饭的路上,他的妻子和儿子冲上前去扶住,发现他头部擦伤。同时发现“肇事者”竟然是一只从楼上掉下来的圆盘大小的乌龟。魏的小百货在小区一楼,上面有2到7层是居民楼。乌龟必须由住在2楼到7楼的住户养在阳台上。

报警后,魏表示,希望养乌龟的居民能自觉承认并承担责任。如果没人承认,他就集体向2楼到7楼的住户索赔。请对本案适用侵权法相关原则分析。分析 This 案件很简单,但是在法律上就很复杂了,主要涉及到案件是动物引起的还是普通物体引起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了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乌龟当然是造成损害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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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笨了。如果答题卡和问题不符,我就不多说了。案例 3,发生在1999年,但我坚持认为是2010年。不用说,太蠢了。同学,你已经暴露坐标了。我有同样的报纸。这个案件,法院的举证责任分配有问题。原告出示的证据初步证明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被告辩称原告调换了包装。此时,举证证明如何调包的应该是被告,而不是原告顾月梅。

被告要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这样原告主张的事实的存在才能达到不确定的状态。事实上,如果物品是独一无二的,信用卡应该严格标注质量和直径,并在出售时与消费者核对;如果是批次产品之一,商家应提供销售的同型号商品,以证明争议物品质地或尺寸是否相同,法官让原告充分证明自己没有掉包是违背生活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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