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产权关系的,应当提交相关产权证明;二、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的通知,认证合同、协议1。认证经济合同(1)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转让、买卖、股权转让的认证,按以下标准收取:标的金额以下部分0.3%,200元以下部分0.3%;

5、请 律师找老赖实施国家政策时怎样怎样收取 律师费国家有规定吗

对于一些物业纠纷,我们需要找到正确的处理方式。有些人明明有钱却不愿意还。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老赖。要注意调查老赖财产的具体过程。那委托律师调查老赖的财产是什么费用?我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一、委托律师调查老赖房产如何收费。一是按照省律协行业标准收费,签订代理合同,在立案或开庭前一次性支付给律师事务所。

双方根据谈判内容签订风险代理合同。这类代理是经过特别授权的,前期费用少,但是后期律师费用比正规费用高。律师代理案件是他的工作,所以你需要支付律师为你工作的费用,输赢无所谓。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代理,按照你的说法是收不到律师费的。2.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总代理:依据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

6、合同欺诈

这要看你和甲方协议的具体条款,而不仅仅是口头声明。如果协议条款都如你所说,对方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不属于合同欺诈。民事欺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使其无效。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引起诉讼的,民事欺诈行为人应当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甲方隐瞒事实,与你签订协议,明显有欺诈行为;但是丙方虽然没有和你签订协议,但是和甲方有欺诈行为..

虽然承租人资金不到位,但你现在可以起诉甲方,胜诉后继续向承租人索要最多。但是,虽然你与甲方协议中的日期已经到期,但法律责任并未到期。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尚未到期。我建议你们三方先合作,一起找承租人要租金,以后再分账。当然,我们必须在两年内起诉。你需要收集以下证据:你和甲方的协议,你和承租方的协议,丙方给甲方开的收据,甲方给你的股本开的收据,-1/开的收据,你给承租方开的收据,你三方出资的证明,你三方获利的证明,最后的证据是证明你利益受损的数额。

7、法学专业毕业的人,除了做 律师还有哪些合适呢?

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的人来说,除了做律师,其实还有很多职业发展方向可以选择。比如学法律专业的,毕业后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也可以进入一些中小企业专门从事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学专业就业发展前景很多学法学专业的人都希望成为一名法官或者检察官。很多学法律专业的人,最终都会选择进入法律行业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成为专业人士律师,法律专业毕业。其实就业选择挺多的,就业面也很广。法学专业毕业后,可以专门从事法官、检察官或者大学教师的工作。

8、法律咨询网站有哪些

我觉得这些网站都很好,可以用。如:家庭法网、中国法网、律师365、法110等。北京中嘉律师是个不错的事务所。百度一下就能找到。我以前咨询过。律师经验丰富,权威。他们的网站有律师的介绍。可以和律师结合起来重点看方向找。专业问题建议找专业人士处理律师。说起来容易,还有保障。婚姻中的法火监督网的律师挺好的,经验丰富,关心大事小事。你可以问他们。

我给你一些目前国内比较大的,都是我收集整理的,下面的内容也是我手工编辑的。希望你能收养我!1.PCG离婚律师网北京离婚律师网| PCG离婚律师办公室(电话:22)是北京著名的资深经验丰富的职业离婚律师团队。专注于离婚律师咨询、婚姻律师咨询、离婚诉讼咨询、婚姻纠纷律师涉外离婚律师等离婚服务!2.110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律师在线咨询、法律法规查询、点对点法律咨询、在线案件委托。

9、劳动 合同法试用期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部分人找工作后都会有试用期,试用期开始前双方都要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理解。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试用期终止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英美 合同法和我国 合同法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适用范围的比较1。我国1999年颁布的总则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国际私法协会颁布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总则)[1]有关。《通则》的一些规定在国内和国外都适用。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因此,我国当事人在与涉外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适用的一般规则。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比,这一一般规则的适用范围要广得多,而且相当灵活,除了国际商业合同之外,这一一般规则也可以代替国内法适用。如序言第四条规定,“在对某一问题无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相关规则时,一般规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本条旨在说明,即使合同受特定国内法管辖,在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以从一般规则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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