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冶金部直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由冶金部人事司委托冶金部审计司组织实施。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由冶金部建设协调司组建,报建设部备案,原丰台是什么水平冶金自动化部研究所冶金自动化部研究所是一个下属科研机构,第二条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和注册工作由冶金部建设司协调管理。

 冶金行业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 冶金行业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引导冶金企业正确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质量监督遵循“限定范围、统一立法、区别管理、事前保障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监督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扶优治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

 冶金工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核

第二章冶金行业质量监督基本原则第四条限定范围原则。行业质量监督重点是成品销售。企业质量监督包括原材料质量监督、生产过程实施监督、半成品和成品质量监督、标准实施监督和销售服务监督。第五条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实行特殊管理,严格管理;对于一般产品,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

 冶金工业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2、 冶金工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核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保证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素质,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由部建设司统一协调和管理。第三条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考核工作由冶金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实施。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由冶金部建设协调司组建,报建设部备案。

第四条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布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公告;(二)提出并上报考试命题、评分标准和资格要求;(三)接受考试考核工作,审查考试资格;(四)组织考试和考核,组织资格评卷、评分和考核;(5)向冶金建设协调部汇报检查(考核)工作;(六)向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申报。

3、 冶金工业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促进建设监理健康发展,结合本行业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冶金 industry中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第三条冶金行业内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由冶金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归口管理,并设立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五条设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营监理业务(以下简称设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协调部申请资质审查。符合本细则第八条第二款第(一)、(二)、(三)项标准1-3条的,由建设协调部核定其临时监理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并出具《申请监理批准书》。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的单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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