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纳入多少种职业病目录/法律分析:职业病net职业病目录栏目提供国家法律。职业病最新目录,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权威信息职业病疾病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们是什么?职业病和目录的分类是谁定义的?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职业病 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115种,其中:第一类职业病,第二类职业病是:放射性疾病,共11种;第三类职业病是:职业中毒,共56种;第四类职业病是:由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共5种;第五类职业病是: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共三种;职业病和目录哪些作出了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调整并公布。

1、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职业病 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115种,其中:第一类。第二类职业病是:放射性疾病,共11种;第三类职业病是:职业中毒,共56种;第四类职业病是:由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共5种;第五类职业病是: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共三种;

2、 职业病的分类和 目录由什么制定调整并公布

职业病和目录的分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对职业病预防都有规定。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可以拨打职业病。

3、最新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目录是哪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2013]48号2013年12月23日职业病分类和/123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 (1)尘肺病(13种)(2)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2)职业性皮肤病(9种)(3种)(4种)职业性耳鼻喉科疾病(4种)(5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6种)物理因素。

4、 职业病的分类和 目录由谁规定?

职业病和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联合规定由谁来规定?根据职业病预防法相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5、 职业病分类和 目录是哪些?

6、 职业病危害因素 目录最新

法律客观性:我国卫生部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大类99种。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尘肺病13种、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科。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特殊条件的单位进行。

1.尘肺尘肺是一种主要由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粉尘)并滞留于肺而引起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瘢痕)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根据吸入粉尘的种类可分为无机尘肺和器质性尘肺。因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病称为无机尘肺。大多数尘肺是无机尘肺。吸入器质性粉尘引起的尘肺称为器质性尘肺,如棉花尘肺、农民肺等。

7、国家 职业病 目录中包括多少种 职业病

法律分析:职业病net职业病-1/栏目提供132个国家法律案例职业病最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确立了职业病危险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1职业病所列有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有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有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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