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递转让协议卖主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不存在欺骗行为。转让协议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成立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如果口头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以口头协议为准,问题中签订的合同不一致,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追认方有效。如果存在合同无效情形则自始无效。

快递转让协议卖主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2,转让合同合法么

转让合同是合法的。《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你好! 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要见主要有以下三个: 1、合同签订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也就是内容合法。 只要具备以上三个要见,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转让合同合法么

3,转让合同书受法律保护吗

商铺租金是承租者给房东的租赁费用,而商铺转让费则是承租者给上一个经营者的额外费用,这笔钱并没有落到真正房东手里。因此,追根溯源,第一个商铺承租者是直接问真正房东租赁的,只要付出租金,是没有商铺转让费的。而从第二个开始,商铺转让费就层层转嫁到下一个承租者。在不断的转租过程中,商铺的转让费就这样一步步被抬高,商铺转手次数越多,商铺的转让费会更高。那么收取转让费到底合不合法呢?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你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何为合法呢?应当是在征得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转租需要房东同意,否则不得转租,更别提收取转让费了。
只要双方同意合同书上的内容并在上面共同签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拘束力。 但是,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还要注意合同内容不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另外,土地类这种特殊种类的合同是需要到国家相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的。可以的情况下最好委托律师事务所做公证,让它们来介入这份转让中。这样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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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书受法律保护吗

4,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你和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该协议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如未进行相应变更,则股权转让未经工商变更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同时,你也不能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
是什么的转让协议啊?具体条款什么样的?
您好,只要把转让协议签订好即可,不要让转让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具体参考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5,求助转让合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合同民事欺诈有四大特点   一、 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二、 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 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四、 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合同欺诈不同于合同纠纷   合同欺诈也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但不同于合同纠纷。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看行为人有没有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是惟一的标准。   区别一: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根本没履行合同的意愿,签订合同只是为了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就是合同欺诈行为。如果具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或主观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履行能力,虽经过努力仍不见成效的,则按合同纠纷处理。   区别二:合同签订时和合同签订后行为人具有履行能力,但却虚构事实或制造借口,故意不履行合同。以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构成合同欺诈。如果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工作失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按合同纠纷处理 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但以欺诈行为签订合同的行为不能以违约行为来处理。如果合同欺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撤销合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公司转让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在逐年的上升,导致一大批经营不善的公司纷纷濒临破产,而这个时候转让公司似乎成了一个很好的选择。于是出现了大量的公司转让股权的现象,但是转让公司有什么风险呢?风险一:公司的注册资金存在虚报以及抽逃等行为。如果是转让了这样的公司,那可能后续公司会被工商局列为异常户,后续可能公司还需要面临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有罚款产生等。风险二:公司存在债务情况,以及股权分配存在分歧等。这种就是上面也有提到的,关于公司存在债务情况的,和公司股东所占股份比例,以及实际的公司股份所以权归属于谁等问题。风险三:变更过程不完全,留下尾巴。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比较少,只是1-2个人,那比较好处理,但如果是合伙公司,公司的股东有4-5个人,或者是公司是其他类型的公司等。所以在办理公司变更的时候,要处理好股权,财务信息,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更是要写明公司的转让价格,债务方面的描述等,还有就是章程的修改以及股东会决议最好是有律师进行公证。
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
公司转让出去以后所发生的任何业务,如果相关的法人股东等全部变更完,并且公户变更完成。那就不会跟旧法人旧股东有任何的关系。望采纳,不明白的可以追问,谢谢。
公司转让作为转让方唯一的风险就是税务问题,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法人,转让公司其实就是股权的100%转让这个时候会有个人股权转让获得款,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法律程序上缴个人所得税。总体来说,作为转让方一般是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的,因为公司在转让之后,就已经跟自己断绝了所有的关系,不论是从公司的经营、还是账目问题,都已经由承接方进行负责。作为转让人,只需要注意自己转让公司的转让款,已经转让公司之前的税务问题(影响转让公司的价格)。
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在逐年的上升,导致一大批经营不善的公司纷纷濒临破产,而这个时候转让公司似乎成了一个很好的选择。于是出现了大量的公司转让股权的现象,但是转让公司有什么风险呢?风险一:公司的注册资金存在虚报以及抽逃等行为。如果是转让了这样的公司,那可能后续公司会被工商局列为异常户,后续可能公司还需要面临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有罚款产生等。风险二:公司存在债务情况,以及股权分配存在分歧等。这种就是上面也有提到的,关于公司存在债务情况的,和公司股东所占股份比例,以及实际的公司股份所以权归属于谁等问题。风险三:变更过程不完全,留下尾巴。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比较少,只是1-2个人,那比较好处理,但如果是合伙公司,公司的股东有4-5个人,或者是公司是其他类型的公司等。所以在办理公司变更的时候,要处理好股权,财务信息,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更是要写明公司的转让价格,债务方面的描述等,还有就是章程的修改以及股东会决议最好是有律师进行公证。

7,商标转让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你好。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1、 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1、 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2、 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3、 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4、 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5、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6、 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7、 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8、 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9、 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10、 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注意事项: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12、争议解决条款, 一般约定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①、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②、若采用仲裁途径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三、商标转让合同常见法律风险(一)、转让方应注意1、 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二)、受让方应注意1、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4、转让方应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好产品要有好名字!杂牌变正品,让产品竞争力多出80%!点击免费咨询商标顾问出定制商标选案!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答:有效,看指的是哪方便,如果是商标转让只是签合同,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商标所有权不属于你,正确的方式是在商标局走流程转让,为了规范商标转让行为、降低风险,商标转让公证是必须要完成的一道重要手续。商标局在办理商标转让业务时,一般都要求转让双方进行公证,若不及时办理,还可能会需要补正。商标转让看似复杂,实则简单,只要准备好材料,基本上问题不大,公证的流程也能十分顺利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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