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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欺诈条款应找什么部门受理欺诈方设计陷阱隐瞒

没用的 劝你还是跟开发商交涉吧 你就告到法院 人家法院也是调和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欺诈条款应找什么部门受理欺诈方设计陷阱隐瞒

2,请问以隐瞒欺骗的行为签下的合同有用吗

有效,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在没撤销之前有效。可以诉讼《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请问以隐瞒欺骗的行为签下的合同有用吗

3,合同故意隐瞒欺诈该怎么办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有以下三方面的法律责任:第一,侵权的民事责任。合同欺诈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即使已经履行,只能说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因为合同缺乏生效的条件,所以不发生法律效力。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害。第二,有违法行政责任。合同欺诈行为破坏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交易的自愿性和社会信用,如果放任自流,社会将潜伏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合同欺诈行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必须受到政府的惩罚和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一是要承担一定的惩罚性经济责任,通过经济惩罚强行教化;二是对严重违法的要吊销营业执照,罚出市场经济的市场之外,以警示后人。第三,犯罪刑事责任。合同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是相对独立的、相互联系的责任体系,民事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将发生规范竞合;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发生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三者竞合。

合同故意隐瞒欺诈该怎么办

4,关于合同欺诈

《合同法》第53,54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显失公平订立合同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你案例中,明显房东欺诈并具有不当得利的嫌疑,受害人可要求当地执法部门或法院要求赔偿。
合同订立的精神是订立双方意思自治,这是合同的根本精神!无意思表示无合同。其次要求订立合同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既然你对租赁合同中有关电费的约定没有与房东达成一致,为什么还要继续租房,而且交付了几个月的租金呢?通过你的描述,显然你已经用实际履行的方式承认了双方租赁合同。 如果你想终止履行合约,那么只有证明房东曾经在和你订立合同时对你有所隐瞒、欺诈。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的话,房东也不构成合同诈骗,使用欺诈、胁迫订立合同只能是合同无效的要件,但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合同诈骗罪必须符合《刑法》224条规定的情节才能构成。

5,合同欺诈我该怎么办

这要看你与甲方协议的具体条款,不能仅凭口头的说法。 如果协议条款全如你所述,则对方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不属于合同诈骗。 民事欺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使之无效。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甲方隐瞒事实与你签订了协议,有明显的欺诈行为;但丙方虽然没有与你签订协议,但与甲方一起实施了欺诈行为。 如他们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赔偿,但如果没有损失,你也无理由起诉了。 虽然承租方资金未到位,但你现在可以起诉甲方,胜诉后由你继续向承租方最讨。但虽然你与甲方的协议中的日期已到期,但法律责任并未到期。承租方支付租金的义务也未到期。 建议你们三方首先协作,向承租方共同讨要租金,以后再分账。 当然一定要在2年内起诉。 你需收集如下证据:你与甲方的协议、你们与承租方的协议、丙方给甲方开具的收据、甲方给你的股金收据、宜宾出具的收据、你们给承租方出具的收据,你们三方出资的凭证、你们三方获利证据,最后一项证据是证明你的利益受损数额。

6,合同欺诈应承担什么责任遇到合同欺诈怎么办

合同欺诈纠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3623836纷的起诉流程主要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梳理案情搜集证据、确定管辖法院、聘请律师以及做好开庭准备。一、梳理案情收集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这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二、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来讲,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法院约定条款,就以合同中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三、聘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律师,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同时,我们建议尽量聘请专门从事合同纠纷代理的律师,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你的权利。四、准备开庭若是聘请了律师,律师会为你到法院立案。确定了开庭时间,法院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开庭。开庭前,应与代理律师沟通,确定你是否需要在法庭上发言以及发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如何解决合同订立中的欺诈

一、如何解决合同订立中的欺诈自古就有“买卖交欺”之语。我们期望与我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和我们一样是诚实守信的,但是现今市场交易欺诈频频出现。我们如何来解决合同中的欺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欺诈:(1)对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使你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订立了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2)对于此种情形只能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仅做撤销通知,不生撤销效力。(3)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方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不适用该规定。(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不适用该规定。(5)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期限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失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二、订立合同时如何避免风险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合同观念深入人心。与之相应,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欺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公司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作为公司经理人,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很好的应用有关对策,那么,在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就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本文根据对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在签订合同时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但愿它们能帮助你签订无可挑剔的合同,让你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降低风险。第一、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二、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当前,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第三、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有些企业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第四、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第市场条件下的企业要讲求经营效益,而不是单纯追求销售额,更不是单纯追求生产量。如果卖出去的商品收不到货款,那样只会生产得越多,销售得越多,亏损越严重。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合同中一般应注明: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第三,如果确需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则要注意把握好需方的整体实力、信誉度、付款时间的长短及手续交接等。在签订合同时须要求需方提供加盖需方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方收货的人若非其法定代表人,收货人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需方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第四,要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第五、用词要严谨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一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还有这样一个案例,某科研所在转让一项技术时,客户要求由甲方提供原材料,负责成品的化验。当时科研所同意了,但在合同中却表述为“甲方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化验”。后产生纠纷,科研所以此为据称其只提供“产品化验”而不负责“提供原材料”,客户因此遭受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第六、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第七、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第八、合同条款必须对等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第九、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青岛仲裁委员会、烟台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第十、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在合同法上规定存在三种情况可以撤销合同: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撤销只能通过当事人向法院或是仲裁委提起撤销合同之诉才能予以撤销,否则在撤销前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一旦合同被撤销,则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双方的关系恢复到最原始的状态。而撤销权的行使也是有期限规定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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