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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的

前期物业管理是可以约定管理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本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的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最长时间是几年

不对,一般都是三年的!三年过后要是业委会感觉还是不错的话,在和物业去续合同。所以一般感觉起来比较时间长!
不对,一般都是三年的!三年过后要是业委会感觉还是不错的话,在和物业去续合同。所以一般感觉起来比较时间长!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最长时间是几年

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多久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至合同终止。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多久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

1、无论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截止至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合同时止。
一般来说,解聘物业公司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解聘物业公司。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单个业主,甚至是全体业主都想解聘,也是无能为力。所以,想解聘物业公司,就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都会有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都是如此叙述——“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开发商出具的《入住通知书》上标明的入住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表述可能不同,但意思都是一样)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先前业主与物业签定的协议均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有多长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6条规定,建设单位与购房者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该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并不是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期限,就应该等该期限届满才能终止合同,业主大会才能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在约定的期限未满前,如果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一般来说,解聘物业公司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解聘物业公司。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单个业主,甚至是全体业主都想解聘,也是无能为力。所以,想解聘物业公司,就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都会有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都是如此叙述——“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开发商出具的《入住通知书》上标明的入住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表述可能不同,但意思都是一样)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延续到何时

现实问题某新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即与A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A物业管理公司欲搬入小区原物业管理B公司办公处时,遭到了B公司的阻挠。B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还有半年才到期,业主委员会与该A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立即生效的合同对B公司没有约束力,B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在半年内绝对不会搬走。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解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也就是说,一旦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立即终止。这是由前期物业管理本身的过渡性决定的。一旦业主组成了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大会,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进入了正常的物业管理阶段,则前期物业管理就不再有存在的必要了,应自动终止,终止的时间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法条链接《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期限届满就失效了。

7,前期物业管理期限有规定吗

没有具体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展资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一般不超过5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区域可以进行自治管理,聘请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管理服务也可以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区域的管理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标,如果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仍没有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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