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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应当获得怎样的补偿

由于公司已经违法,你有权要求公司:1、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签合同手续;2、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每月二倍的工资;3、补交所有的社会劳动保险;4,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补偿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违反劳动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应当获得怎样的补偿

2,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从你说的情况分析,他只能够得到一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因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至迟在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他六月中旬进入单位,至迟在七月中旬的对应日内,单位应当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天开始,单位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了。
从你说的情况分析,他只能够得到一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因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至迟在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他六月中旬进入单位,至迟在七月中旬的对应日内,单位应当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天开始,单位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3,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的赔偿

如果已经倒闭,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正在清算,请赶快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法律依据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首先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伤残鉴定,确定其伤残程度,然后依照工伤补偿条例,由用人单位进行补偿。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月工资。但其中有个关键问题,就是必须拿出在这家单位上班的证据,不然,该单位老板很可能不承认你的女友是他们的正式员工,如此,就难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
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网去查相关的电话,去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的赔偿

4,没签劳动合同一定得赔钱

欢迎有空到我的百度空间,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6、如无证据,成功率很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如未交社保。 7、如你申请劳动仲裁、加班费,可以做一份电话录音、扣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他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扣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如无证据,可以做一份电话录音。 7、如你申请劳动仲裁,成功率很大。欢迎有空到我的百度空间。
quot;迟到拼命的扣钱《当然这个很正常》请假一天扣二百,矿工一天扣四百·"》 -------这个正常吗,不正常吧。 公司应当赔的项目你说的比较全了,只要你有有效的证据,这样的单位不值得留下。 支付你申请仲裁,但注意收集证据,仲裁员和法官只看证据

5,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可以赔偿双倍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应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考内容:
可以主张08年1月1日以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段时间双倍工资的赔偿。
首先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如果公司老板解雇你 你可以申诉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 自你开始打工的时间到 2010年8月,每月应该给你双倍工资的赔偿。 如果公司不依法办理,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诉,申请劳动仲裁。

6,未签劳动合同补偿

还是要补偿,其实意思是仲裁部门或者是法院,只承认原告一年的补偿如果仲裁,那就等于是自己放弃了。其实,没有签订合同,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曾经发过通知要求签订合同,那么就可以说是该员工故意不签订合同。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前面的时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是单位适当给予点补贴而已;如果该员工执意要过多的补偿,那么就建议公司在仲裁后(即使仲裁结果公司业基本满意)进入诉讼程序,原告既然在原来没有提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个一年的时效应该是从你辞职之日起计算,你可以依法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与律师面议 纵横法律网-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申浩琳律师
当然不可以。劳动者完全可以说自己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个规定,现在才知道。才提起申请的。
该劳动者申请双倍工资已经超过时效。《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者主张的双倍工资应该是从2008年2月1日起之2008年12月31日止,双倍工资的时效按月计算,最后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已经在2010年元月1日超过法律支持的时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超过一年以上的权益是不会得到支持的1、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是不能避免的;不能追溯更长年限的补偿。2、主动辞职,是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申请。关于仲裁时效,有个节点,没有经济补偿金

7,劳动法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辞退的经济补偿

一、关于辞退1、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2、、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3、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二、关于未签合同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2008年1月1日我们国家新颁布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规定我帮你整理了些,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使用吧。首先: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其次: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最后还有: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看你是哪种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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