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款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并不是说整个合同无效。因此,该免责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2,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

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应当行使一定的请求权,如果超出该时效期间不行使,则侵权人或者债务人便享有抗辩的权利。诉讼时效只是针对债权请求权而言的,即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请求相对人作出某种特定行为的权利。而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债权请求权,因此,没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基础。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准,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双方都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因此,从这个逻辑上来说,也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另外,合同无效是因为违反了【【法律依据】】的强制性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如果适用诉讼时效,那么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效合同不能被确认无效,岂不是就达到了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这就严重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立法宗旨。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

3,格式合同中那些条款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53条第二款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而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无效,这样子的免责条款无效,而a选项“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貌似没有说结果,是排除自己责任呢还是排除对方责任,而且过错也分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太笼统,且不完整,所以不能选。b选项是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必然无效。

格式合同中那些条款是无效的

4,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一、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1、合同条款无效的五种情形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应当行使一定的请求权,如果超出该时效期间不行使,则侵权人或者债务人便享有抗辩的权利。诉讼时效只是针对债权请求权而言的,即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请求相对人作出某种特定行为的权利。而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债权请求权,因此,没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基础。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准,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双方都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因此,从这个逻辑上来说,也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另外,合同无效是因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如果适用诉讼时效,那么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效合同不能被确认无效,岂不是就达到了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这就严重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立法宗旨。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5,劳动合同中哪些属于无效条款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其特征是: 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佣某人为赌场保镖;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例如:(1)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2)受威胁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3)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4)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5)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准结婚”“不准怀孕”的条款无效。麻烦采纳,谢谢!

6,法学合同法简答题简述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如下:(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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