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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固定劳动合同是如何界定的谢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无固定劳动合同是如何界定的谢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包括哪些内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包括哪些内容

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就是没有终止日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4,无固定期合同是什么意

就是不设置期限,你可以工作到你想离职的时候,也可能是公司倒闭跟你解除合同的时候换句话说就是在你们解除合同之前的所有时间劳动法有规定 差不多2个3年合同后就要签订无固定合同了
您好: 您指的是否是——劳动合同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其仅在期限的约定上与普通的劳动合同不同。 一般的劳动合同中会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比如3年、4年等);到期后劳动合同就终止,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确定具体的劳动合同存续时间,但绝对不是意味着“终生制”: 1、对于劳动者而言,其合法权益依然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依然可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劳动者存在相应的过错其依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辞退劳动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2.故《封神传》中的叙述,颇有很大胆的地方。若哪吒的逼父,杨戬的反殷,都是旧礼教所不能容的,而许氏却言之津津。

5,无固定期合同都有什么样的相关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至今仍在该单位工作的,由劳动者书面提出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
 分为两种: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无固定期合同有什么相应的条件: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般是工作年限满10年可以签

6,请教各位前辈什么叫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双方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概念,三种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较为稳定和长远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续签的问题,但并不意味着终身雇佣,铁饭碗也会打破的,符合劳动法的39、40、41条的情形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就是没有时间的合同,不用在合同期完后再签的,一般是在一个公司工作10年以上就要签这个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签了吧,是好事。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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