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之间的协议纠纷算合同纠纷吗

股东之间的协议纠纷算合同纠纷,但首先应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其次适用合同法,确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解除,变更等事宜。具体情况,须结合案情进行分析。

股东之间的协议纠纷算合同纠纷吗

2,关于协议纠纷事懂这行的人麻烦进来看看指点下

首先,你们两人的分手是自愿的,对方答应给你精神损失费也是自愿的。本身这个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更不存在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故,该协议是有效的。 其次,根据这个协议,对方欠你5000元钱,该欠款是合同之债。对方应当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则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她。 第三,至于说到请律师,我的建议是不用。因为事情你自己就可以说清楚,你表述的事实也很清楚。 第四,至于你的胜算是多少,还真的不好说,因为没有经过开庭审理,也不清楚对方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她已经履行了该协议,或者说有不履行该协议的合法正当的理由及证据。所以,不好说,只能等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由法官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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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纠纷问题

1、除非你们有其他证据证明B/c/d是合同当事人之一,仅有a签字的出租合同复印件,显然不能证明你的主张。对方所说“与你们无关”,在法律上是能够成立的。 2、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试试在和对方商谈的时候,进行录音,如果对方认可你们均是当事人,那就好了。如果对方在谈话中防备,那就没办法了。 3、有没有办法使房主继续履行之前的合同? 除非A确认签约行为属于代理行为,实际承租人为公司,否则,B、C、D以及公司均不是合同当事人,当然无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4、就公司发生的损失,B、C、D可以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重新租房的损失,搬家损失,停业损失等等。5、请提问者明确你们之间是合伙,还是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合作关系。
如果迟迟未发货是因为乙方的原因,则乙方承担责任;因为合同里面写明甲方未付清货款时,货物价格应随行就市,而你现在已全部付清,只是因为运输方面的问题货未发,货物价格应按照你付清货款时计算,具体建议你咨询律师后协商解决。 http://www.34law.com/lawal/seach1.asp?case_level1=16&case_level2=41这里有相关的合同纠纷的案例可供参考。

合同纠纷问题

4,口头协议纠纷

这种情况一般是要看是否能够认定事实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只要在行为上有默认,或者可以通过一定的事实予以推导得知的,都可以认定事实合同成立。根据你现在已经建厂一年有余,而王某没有进行制止的默认情况,应该可以认定已经和王某建立事实合同。首先要求认定事实合同,一旦事实合同予以认定,具体的赔偿应该根据合同法的相应条款(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参考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商榷。
你的这个事很困难,关键是你们之间只有口头协议,如果双方对于第一次的协议都认同的话,那样你们最后以11万成交,一般就要考虑最后的价格、成本之后,按照相应的比例给你报酬,如果对方对第一次的协议都不认同的话,你就要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有这么一个协议,如果你不能证明的话,你就很难拿到你想要的数额了。所以以后还是要多注意,要尽量用书面的形式,毕竟法律注重的是证据。祝你好运!!!
该问题的关键是你的对于口头合同的证明,大哥这么重要的事怎么就草草的口头合同呢,每形成书面材料,这不麻烦来了,无法解决。 你的问题挺大,建议咨询律师

5,离婚协议纠纷

民政局的离婚书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的,合法有效,但不叫判决,只有法院才有权判决。对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于迟延或不履行给你造成的损失。其中,在房产过户中签字也是对方应当履行义务的内容,不履行同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
建议: 房产局所谓的必须男方签字的做法欠妥; 因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就是证据,房产局若不采纳,只能通过以下方法)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1、如果协议属于双方的真是意思,不能反悔,且已离婚两年,即使想撤销也已经丧失撤销权;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3、孩子的学费应该算在抚养费中,如果原来约定的抚养费不能保证孩子的实际费用,可以诉讼要求增加; 4、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拿着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到房产局看看能不能将房子过户到女方的名下。如果这样,女方就可以卖房子了。 既然协议不成,那就走诉讼的道路了。如果你们对财产分割继续达成协议的话,法院会采纳的。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要从多方面考虑了。双方的家庭条件,文化水平,收入等。如果子女有辨别能力的话,还要征求子女的意见。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到子女成年为止,拒绝支付的,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你去法院的诉讼请求是 你的房子因为离婚协议归属你了 只是你没到房产部门重新登记 跟离婚协议中孩子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 你肯定赢了!
向法院起诉

6,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

主要有以下措施: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 合同成立,虽无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但甲乙双方事实上都履行了自己的权利义务。2. 合法。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暂停发货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属于正当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合法有效。3.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因为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有义务将货物送至乙公司,也即交货地点在乙公司。现在货物在交付之前毁损了,理应由交货方式承担责任。4. 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丙公司作为货物的承运方有义务将货物安全送达托运人指定的地点,除非遇到不可抗力。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不可抗力,所以应该有其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啊

7,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具体如下: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合伙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5、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6、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7、合伙人散伙时在清理完各种税款后,清理对外债务,仍有剩余时,退还各自投资,还有财产时分取利润。扩展资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下接第四版)(上接第三版)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二)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租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讼当事人。(三)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1、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机关对帐目进行审核。法院对当事人自己或者审计机关对帐目的审核结果应进行审查。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可予认定;对审核结果虽有异议,但又提不出相反证据的,对其异议不予支持。
您好,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需要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做为合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盈亏与共。这是《民法通则》对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法》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合伙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合伙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5、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6、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7、合伙人散伙时在清理完各种税款后,清理对外债务,仍有剩余时,退还各自投资,还有财产时分取利润。《合伙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被吊销营业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合伙企业的债务;(四)返还合伙人的投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你的诉讼请求存在问题,合伙财产应当先行要求分割,而不是简单要求对方返还车款;车子现在的财产价值多少,需要通过司法鉴定部门来进行认定。你们合伙没有收益,怎么会有租金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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