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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为抵触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抵触申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 别向专利局体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 的抵触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在先申请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申请日之前提出申请,而 在先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公布的;(2)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必须是由不同的人提出的 。

何为抵触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2,抵触申请有哪些情况

不同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但在先申请不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例如由于在先申请没有公开就被撤回了等原因);不同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构成了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由于抵触申请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现有技术,所以抵触申请只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才予考虑,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不同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两份以上的专利申请,但在先申请不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抵触申请有哪些情况

3,何为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由于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为避免对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重复授权,审查员在进行新颖性审查时,应当检索是否存在损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抵触申请。 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有抵触申请存在,不仅要查阅在先申请原始文本的权利要求,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由于抵触申请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现有技术,所以抵触申请只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才予考虑,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抵触申请包括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另外,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及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这种申请称为抵触申请。规定抵触申请的目的在于避免对不同的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重复授予专利。抵触申请仅仅在判断新颖性时才作为现有技术来考虑。而在判断创造性时,现有技术的概念中不包含抵触申请。关于抵触申请,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制度。(1)先权利要求制,即把前后两个申请的权利要求进行比较,权利要求相同的,后申请则没有新颖性。(2)全文内容制,即把后申请的权利要求和前申请的全文内容(包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进行比较,如果后申请的权利要求在前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中已有记载,则后申请就不能取得专利权。中国专利法采用了后者。

何为抵触申请

4,发明专利新颖性判定中的冲突申请抵触申请是指什么

抵触申请是指由任何人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并且在其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抵触申请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由于抵触申请中的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所以抵触申请只在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才予考虑,在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抵触申请还包括由任何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网页链接抵触申请是专利法规中的术语,是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四个构成要件:1、申请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包括申请人自己;2、申请日:在正在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之前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即属于先申请;3、公布日:由专利局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或之后依法公布;4、发明相同性:在申请文件中记载了与后申请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抵触申请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抵触申请的申请日在先,公开日在后,则损害了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新颖性受损,但不影响创造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举例:假设A、B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且都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A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10月1日,公布(公告)日为2011年10月1日。B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11月1日。则A申请就构成了B申请的抵触申请。B就缺乏新颖性。
抵触申请需满足三个条件:1 同样的发明创造;2 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3 在先申请再后公开。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新旧专利法对抵触申请的概念定义是不一样的,上述的是新专利法,对于2009年10月1日前的旧专利法则不大一样。

5,专利申请里有个叫抵触申请请问什么意思

例子:您2001年1月1日申请了专利,应该在2002年6月左右公开。但是在这期间,又有其它人,在中国申请了完全相同的专利,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用抵触申请来驳回后续的专利了。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 由专利局作出公布或公告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另外,抵触申请仅指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在申请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抵触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由于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为避免对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重复授权,审查员在进行新颖性审查时,应当检索是否存在损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抵触申请。 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有抵触申请存在,不仅要查阅在先申请原始文本的权利要求,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由于抵触申请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现有技术,所以抵触申请只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时才予考虑,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抵触申请包括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另外,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及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如果你发明了一个东西,并去申请专利 .可有人也发明了这种东西并比你先几天申请专利.则你不能申请这个专利.

6,抵触申请是专利法第几条

抵触申请其实就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新颖性判断。并没有具体的相应法条。以下是抵触申请在《审查指南》中的出处: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 抵触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由于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为避免对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重复授权,审查员在进行新颖性审查时,应当检索是否存在损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抵触申请。注:现行专利法对抵触申请的规定与修改前相比已发生变化。1. 专利法第二次修正案中有关抵触申请的规定专利法第二次修正案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从此规定可以看出,抵触申请是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同样的发明创造,会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产生影响。所述“他人”不包括申请人自己。规定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申请人自己,由申请人自己在内的任何在先申请均可构成抵触申请。2. 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中关于抵触申请的规定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抵触申请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申请日以前提出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同样的发明创造,会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产生影响。所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包括申请人自己。3. 两次专利法修正案中关于关于抵触申请规定的区别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中将抵触申请的主体由“他人”修改为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说,专利申请人自己的专利申请(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附图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生效后也有可能构成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四个构成要件:1、申请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包括申请人自己;2、申请日:在正在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之前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即属于先申请;3、公布日:由专利局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或之后依法公布;4、发明相同性:在申请文件中记载了与后申请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抵触申请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抵触申请的申请日在先,公开日在后,则损害了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新颖性受损,但不影响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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