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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员工签订终身合同需附加什么条件

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额。没有听说过什么终身合同额。

和员工签订终身合同需附加什么条件

2,劳动法中规定哪些人可以签订终身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或连续签订第三次合同.只要具备以上任一条件, 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就是: 不用每次合同到期都要担心公司是否同意续签. 再就是公司让走路时经济赔偿是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劳动法中规定哪些人可以签订终身合同

3,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是否可以签订终身合同

没有终身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你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实转正过后就可以了。但这个主要是要看你那个单位的啦。因为这方面的没有什么特别说明,只有社保好像有一种是10年和交15年就可以使养老无忧了。

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是否可以签订终身合同

4,公司要和我签终身合同 组里有懂法律的小伙伴吗

您所说的终身合同,可能就是无固定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您可以签。这样有利于保护您(劳动者)的权利。签定这样的用工合同,并不等同于您需要在这家公司工作一辈子,您如果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不能阻止您离职,这是法律规定。而公司就不能任意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在您没有严重违纪违法的前提下)。也就是说:签这样的劳动合同,有利于您。
有的

5,劳动合同满多少年后视为终身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两次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后第三次是不是一定要和对方签订签订终身合

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合同。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解除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首先是明确一个问题:没有“终身合同”的说法,只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不能解除的劳动合同,要解除也是可以的,只要是任何一方提出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协商解决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你看的是这条把,这三种情形之一就可以签订,而且法条写的很明白,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必须同意,当然了,他们可以选择和你不续订合同了。还有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哦,符合法定条件,一样可以解除的。
08年1月1日后和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必须是可以,劳动者有选择的权利。
不是,而是按你个人意愿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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