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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员工试用期问题

算不算你要问了才知道,并不是所有企业都知法守法?如果是试用期工资不应该低于转正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员工试用期问题

2,试工期和试用期的问题

国家没有试工期之说,这个要看你们双方的意愿了。单位明明告诉你了,试工期怎么怎么,你接受了。那就说明是你们协商好的,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现。试用期也不能按照每月休2天,这是违法的。你们的劳动合同签订了没有,为什么是3个月的试用期呢?认真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吧,对你只有好处的!另外,如果你非常想进这个公司,那么什么都不要问了,好好做,争取早点转正吧。只要表现好,会得到这份工作的!

试工期和试用期的问题

3,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工期是一个月吗如果合同上写两个月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从劳动法条款看,单位并没有违反劳动法。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参考内容:
对。不过上面说的 不满一年,试用期是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是366天,就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是2个月。

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工期是一个月吗如果合同上写两个月

4,试工期10天合理不

试工期没有工资是合法的,规定应该不超过一天吧,也就是说试工期限为一天。只不过不给钱是不合法的。劳动法规定按正常工资的80%计算是合法的。如果说劳动合同上注明10天内离职不结,这几天的工资应该他会按培训费扣除,这样就有点合理了。如果你是劳动者就上劳动局一趟,一般是会帮你解决的。可以拿到这部份钱。
不合理,
此蛋糕店的作法违反法律规定,试工期一般是企业或公司自行定的3-7天,但试工期和试用期的计算时间都是从入职日期开始计算,应该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5,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试用期是超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但没有双倍赔薪的说法,只按标准工资赔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如果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行为就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说你在这继续干下去才有双倍的工资。 而你若是主动辞职,是没有双倍工资的。
这个问题 我不知道 地方不同 苏州只有正式的 才有补偿 其他的都没有 去查一下 劳动法 就知道了啊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仅参考.
试用期的工资与正式合同工的工资差别也不是很大,签了合同就不能要求两倍的工资补偿。

6,法定试工期是多长时间急

1、试用期也要发放工资,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借口,即使双方达成“试用期无工资”的协议也要支付。因为《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191元(800元*5天/20.92天,一周五个工作天,一个月20.92个工作天)。 2、关于工装问题,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借鉴《民法》的原则,可以这样理解:工装是强制穿着的,一般不应该由个人能够买,而是属于单位财产,因此损坏要赔偿(正常磨损不算),员工离职时需要将工装交还给用人单位。当然,如果双方有协议的除外。不过,即使协议要求员工购买,也要采取低于成本价购买,否则《民法》不会支持该协议,结果员工反而不需要购买了。 3、你和老板约定的试用期为一周,因此现在你已经是正式员工,如果需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如果你一定要在11日提出辞职后,立刻离开公司,等于没有履行提前一个月告知的义务,那么要想得到全部工资是困难的,因为,届时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给单位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4、如果你一定要在11日即可离开公司,可以研究以下情况:法律规定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否则将被处罚。估计你的加班时间超过了36小时(周六、周日、元旦上班,以及每天超过8小时以后的工作时间都属于加班),你可以一次为理由,要求老板同意你立刻离职,否则就到劳动部门起诉。不过老板是否就范,就难说了。 5、关于你截止到1月11日应该得到多少工资问题需要全面了解你的实际加班时间才可以精确计算。不过《劳动法》规定的原则如下:“(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你理解的“元旦那天我上班的工资,是不是最少应该得:当天工资×3 ”正确。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6、此外,老板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是非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截止到1月31日,老板仍然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支付你双倍工资。 7、还有,单位应该为你缴纳该月份的社保。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国家法定试用期是2个月,有些单位把这个时间加上一个月,按道理是违法的,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了。
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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