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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2,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主要是依据2002年发布并开始试行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该规章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患者为正确内容)人身损害的不同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一级到四级四个大类标准。其中,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的一般功能障碍的是三级医疗事故,而四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属于兜底性的标准规定。每一项大类的标准下分为甲、乙、丙等各等级,并有相应的列举式规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标准划分出的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是与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相对应的。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4,医疗事故的级别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医疗事故的分级根据对患者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害成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四级纵横法律网 曹春雷律师
医疗事故等级共分为四级。但没有对具体等级划分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实践中,对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标准是依据2002年7月19日卫生部部务会议通过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来确定的。其中,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将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为一级甲等到三级戊等,并且明确了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它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判定以及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的主要依据。 一、一级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5,如何划分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四)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6,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三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四)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四、四级医疗事故总说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有关尸检的法律规定和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剖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的分级根据对患者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害成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上述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人体伤残级别的一级至十级。鉴定为医疗事故后不再进行评残,直接套入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补助费。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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