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概念: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2,法律关系的要素

1.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 2.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公民)、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注意1: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注意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注意3:其中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注意4:非法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1)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又称为基本的权利能力,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资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解除。 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这种资格并不是每个公民都可以享有而只授予某些特别的法律主体。 (2)行为能力即法律关系主要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能力。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注意】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损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四大类。

法律关系的要素

3,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我认为是犯罪的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此为法律的三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构不成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4,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命题至少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等),也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团的内部关系),还有些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这些被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本身(如刑法所保护的关系不等于刑事法律关系)。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例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的性质,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具体的贯彻。换言之,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由此而发生特定的法律上的联系,这既是一种法律关系,也是法律规范的实现状态。在此意义上,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的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了法律关系,其实也违背了国家意志。但法律关系毕竟又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因此,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基于行政命令而产生。总之,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否要通过它的参加者的意志表示,呈现出复杂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法律规范(规则)“指示”(行为模式,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在此,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社团组织内部的关系)的重要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5,民事法律关系界定的基本要素和方法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如下:主体:权利义务之所属。客体:权利义务之所附。 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内容。物权关系客体:特定有体物。 债权关系客体:给付行为 。人格权关系客体:人身与人格尊严利益。 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法律所确认保护的智力成果、信息 。身份权关系客体:人特定身份的身份利益。
是基本原则吧?我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 平等原则 (二) 自愿原则 (三) 公平原则 (四) 诚实信用原则 (五) 守法原则 (六) 公序良俗原则

6,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特点是什么

1 .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由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法律关系。   任何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要家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构不成法律关系。 广义上理解,作为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是法律行为。而狭义上理解,法律行为是指民法学上的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 1)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为。   ( 2 )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 3 )应是合法行为。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至少有三个突出的特点:第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第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面系列联系。

7,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一)主体要素: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二)客体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物,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并且能够被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 2.行为,指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活动。 3.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包括各种科学发现、发明、设计、作品、商标等。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三)内容要素 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也即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的,这种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就是人,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内容就是权利与义务。

8,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哪几项

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其中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包括有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权利等等。 内容很广泛,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等等等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一)主体要素: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二)客体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物,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并且能够被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 2.行为,指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活动。 3.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包括各种科学发现、发明、设计、作品、商标等。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三)内容要素 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也即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的,这种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包括主体、客体及内容

9,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那些

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的限制,被称为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   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   与权利客体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客体主要类别: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内容   权利义务概念   从本质上看,权利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   在法律调整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是法律行为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也是法律和法律关系内容核心   权利义务分类   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与普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即它们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及社会价值的不同)   一般的权利和义务与特殊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的适用范围不同)   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历史进程中权利和义务曾有过离合关系   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关系。   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互补关系   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   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主从关系。就整个法律关系而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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