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答应与客户重新签订合同之前签的合同还存在法律效力吗具

口头约定,如果一方不承认,又没有见证,就不成立。原合同应书面变更或解除
基本不能,因为无法证明这件事情存在。建议尽早形成协议,最好有公证。

口头答应与客户重新签订合同之前签的合同还存在法律效力吗具

2,后来公司部门合并公司要求解除先前的合同重新签了一份合同现

如果公司并购,组成新公司后,公司不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那么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反映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您好,公司如果以此为由辞退您,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按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按一个月支付。
这个最好去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后来公司部门合并公司要求解除先前的合同重新签了一份合同现

3,合同签订后想要修改原合同

1、这个两个办法都可以的,还是双方协商看使用那种好;2、如果修改后就应当将原来的合同收回,销毁,再重新签订合同。否则就出现了两个版本,容易出现问题;3、如果不想重新签了合同,原来合同还是有效,对存在不清楚或者矛盾部分进行明确或者修改,如果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
都可。但必是对方签认。 《之前的合同要对方退回来,销毁后,再签。》不可
建议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想要修改原合同

4,房产合同重签

不能签。检查通不过是开发商的事情,如果因此给你造成了损失,应该按原合同向开发商所求赔偿。
看你式一次性还是贷款,一般贷款的开发商式不能给做变更的,因为贷款的很麻烦。一次性的可以,其实旧式填张单子,是房产信息变更,更完旧完事了,由的开发商旧式懒,嫌麻烦,不爱给你弄。其实没什么,能变!
不要签,让他们补偿损失,属于违约,不过要是承重墙的话,还是不要强求,否则事后很麻烦

5,重立合同如何解除原合同

可以直接书面约定原合同解除(可单独签署一个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也可直接在新合同中用一个条款约定原合同解除)即可,然后签订新的合同。 只要你有这个书面约定就行,最好把原合同收回,如果不收回可以在新合同中注明某日签订的原合同作废。
1.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即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 2.你们需要重立新合同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可以在新合同中双方约定解除原合同适用新合同就可以了
可以订立补充合同,完善和健全合同条款,也可以重新订立合同,但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对于以前订立的合同进行终止。

6,企业被兼并后原来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由新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重新开会,在定制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合 并与分立,劳动者与原有的公司的劳动关系不可能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要终止,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受原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应当与原来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者的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须重新签合同,重新签合同时,将原合同转为新合同,基本上除变更主体名称之外,其他约定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原企业无需给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企业与职工解除合同,除严重违纪之外,则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只是因为企业兼并、变更名称的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有特殊约定可以从其约定。

7,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会被认为以实际行为向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没有尽到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新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 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然,你与新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不会被认定无效,这点请你放心。
1、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这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按新劳动合同履行。2、《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是可以变更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在原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质上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原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应当履行新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此条款,您若是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单位不予追究的除外。
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要赔偿,现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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