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的案例分析

本合同主体不适格,即张某不具备买卖摩托车的行为和认知能力,主体不符合构成该合同行为的适当主体,但是如果张父事后认可或追认其子行为有效,买卖合同可以认定有效,此为效力待定合同。而事实上,张父拒绝认可此行为,因此买卖合同此时成为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的补救或赔偿措施:恢复原状,本案中即为返还原物摩托车,如果李某已变卖摩托车,则要返还全部价款。当然,这里李某的受让人还必须是善意取得,否则可以申请强行返还原物。不知说明白否,法律要件都是前提,而前提又都不是单一的,尤其如果前提涉及到主观方面的时候,很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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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合同法英文案例分析求达人帮忙

As a tenant, according to the lease, Lucy has the duty to pay the gas charges. Although Joseph told her he would pay the fee, Lucy cannot provide any evidence about this. In my opinion, Lucy should write down what Joseph said and rewrite the lease. And then Lucy would get the free g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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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国合同法的案例分析怎么看

这有啥子难度嘛。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条款的规定,如果在用工合同中规定了竞业条款,那就要同时约定在竟业期间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如果没约定后者,该竞业条款属无效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
默示合同 默示合同是指非依当事人明确表示而成立,而是依照主合同内容或当事人行为由法律推定或引伸的双方当事人意图所构成的合同。默示合同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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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国商务法合同法 一道案例分析题

答案是可以。理由如下:本案中,b给a发email的行为属于要约,a收到email合同后没有直接承诺接受,而是提出了新的约定内容,这可以视为是反要约,即一个新的要约,由a向b发出,此时b同意了,这相当于对新要约的承诺,此时新的合同成立,并且一般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新的合同有b发给a的email合同的内容,也增加了双方新的口头约定,无论是书面形式(在本案中是电子版本)还是口头形式,只要有证据证明约定过程的真实存在,这些都是对双方具有拘束力的合同的内容。因此,新的那些被b遗忘增加的条款是具有约束力的。
这有啥子难度嘛。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条款的规定,如果在用工合同中规定了竞业条款,那就要同时约定在竟业期间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如果没约定后者,该竞业条款属无效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

5,请求高手翻译一段法律英语合同中的

1.委托在利益和所有抵押品作为一个持续的安全(委托§ ) ,用于支付与满意度上的需求,一切款项及负债的绝对或特遣队和性能规定的所有义务保证金设施的条款,这是现在或在此之后的任何时间,可能是由于由于或招致或由客户到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为客户可能,或成为被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帐户,或以任何方式(无论是单独或联同任何其他人不论以何种名称的作风或公司)连同利息自公布之日起需求的日期还款,以及任何委员会,法律和其他费用,收费及开支,因为他们出现在公司的记录或任何关联公司 2 。律政司的权力 客户通过担保方式不可改变的任命,该公司将客户* s律政司对客户* s代表,并在客户*姓名做的一切行为和事物,签署,盖章,执行,交付,完善和尽一切事迹,文书,文件,行为和事情,可能需要进行的任何义务强加给客户使用或根据保证金设施的条款和一般为使该公司能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权力,赋予它或根据保证金设施的条款或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4 。安全未受影响 任何协议,安全,保证,赔偿,付款或其他交易,是能够被避免下或受其影响的任何有关的法律,破产,破产或清盘每向上或任何有关此次释放囚犯,定居或放电提供或由客户对信仰任何此类协议,安全保证,偿金,偿付或以其他方式交易,任何这类释放,定居或放电应被视为是有限的;或任何其他的事做了或忽略或忽视了必须由公司或任何其他人或任何其他处理事实上,事情或东西,但对于这项规定,可能会运作,以损害或影响客户* s下的责任保证金设施条款 5.governing的法律和管辖权 客户在此不可撤销地向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的在香港的任何行动或诉讼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保证金客户协议,并在此不可改变的同意,所有索赔要求,在尊重这种行动或诉讼的可能,听取和决心在这样的法庭在香港,只要规定概不影响公司*权带来的任何行动或诉讼对客户或客户*财产在法庭上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 大概的意思这样``

6,国际商法合同法 案例

觉得国际商法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你看下对外经贸那本英文案例书呢?我就现在还记得的知识来看应该是不需要的,我这样觉得。咖啡店可以去找另一位合租伙伴,但这完全不是义务,也无需全额付租金。感觉有些细节的东西没有说全呢,之前就这块地签了租赁合同了吗?口头协议时仅指花店C倒闭后没有合同还是至始至终都没有书面合同呢? 谢谢你的补充。我努力地在回想当时看的那些案例,但却是没有明确的记忆了。如果至始至终都是口头协议的话,应该没有义务替倒闭的花店的交租金。
英国法律?不知道。根据大陆法系的法律来看是需要的。不需要。BC是合租的,共同对A的租金承担连带责任,再内部分配。C虽然倒闭了,相关人员还在,可以作证。有约定从约定,是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基本原则。咖啡店需要找到另个租用者并且在此之前付给A全额的租金。因为相对于A来说,BC是一个内部整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再负责追偿好了。也就是说C倒闭的风险B来负担了。这段时间的租金,可以由B向C追偿。C是公司的话,按照债权比例分得破产财产;C如果不是有限公司,是合伙企业(外国还有无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找相关责任人追偿。以上事实须举证,并且是谁主张谁举证。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成立。百货商场在遵照玻璃公司的要约中的要求在承诺期内发回承诺,虽然添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但不属于实质性条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合同成立。2、依照“德国法”判决?本人不了解德国法的具体规定,无法作答。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百货商场的诉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因玻璃公司在百货商场未回复承诺且承诺期未过的情况下,私自与工艺品公司订立合同,侵犯了百货公司的权利,该合同应属无效。故法院应判决玻璃公司与工艺品公司的合同无效,玻璃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按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给付货物,并给付5万元违约金,且如果百货公司能够举证其在此期间因玻璃公司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则玻璃公司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7,合同法案例分析

1、有效,孙某为善意第三人 2、可以 3、抵押 4、无效 5、无因管理 6、钱某 7、忘了那名词了 我看下我做的对不对 呵呵
本题解析如下:    ①该约定效力未定。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的钱某对古董并不享有所有权,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故该约定属于效力未定。    ②孙某可以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其行为属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是:一是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受让人误信财产的让与人为财产的所有人。二是取得的财产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和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三是受让人须是通过合法交换取得财产。本题中其行为属于善意取得。    ③质押关系。《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本题中孙某为担保债权而将古董交付李某从而在双方之间设立了动产质押关系。    ④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无效。因为违反了《担保法》禁止流质条款的规定。该法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应当注意:流质条款虽然无效,但在实现质权时双方可以约定折价归质权人所有。    ⑤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本题中的钱某害怕赵某的房屋倒塌危及自己的房屋而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虽有利于自己,但也有为赵某谋利益的意思,且加固房屋的客观利益仍属于赵某,可成立无因管理。    ⑥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为与施工队签订合同的是钱某,钱某是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这一原则。    ⑦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基于保管合同提出违约之诉,也可基于所有权提出侵权之诉,但只能择一行使。《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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