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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被迫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补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由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处理。如果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上诉到法院。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1、应该给单位一个月的准备时间;2、你主动解除合同,没有补偿。3、会影响。

我被迫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补

2,员工劳动权益被侵权员工怎样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员工劳动权益被侵权,员工可以书面向劳动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必要时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如果这个协议前面是说,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补偿你多少钱,然后你放弃就《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事向公司提出其它要求或权益的话,只要这个赔偿你能接受的话,就可以签订的。

员工劳动权益被侵权员工怎样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被迫主动解除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劳动合同被迫主动解除

4,职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承担什么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劳动仲裁,如果实在要解除,可以要求获得补偿金,如果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情况下(例如怀孕期,工伤医疗期解除)可以获得两倍的补偿金。

5,劳动者被迫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两种情形。 1、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劳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除通过与用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时解除权外,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准备,避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且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劳动者的辞职权,亦即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权利的一项具体化权利,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2、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许可性条件,仅限于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6,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既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对该条的说明:“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不附加任何条件。”按照这一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用人单位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应注意的一点是由于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全部履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若干损失。根据有关法规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的内容,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试用期内、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标准为: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 只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无论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违章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10、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要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进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需裁员,用人单位要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1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 17、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
1.从你的描述看,公司9/14通知你10/14解除合同并补偿1个月的工资是合理合法的。而且你只要在10/14前正常出勤,则公司9月份工资,10月份前13天工资都应该正常发放。2.你可以计算一下你从入职到现在的工资总额(税前工资,未扣除各类保险的),除以工作月数,即得到你的月平均工资,公司应以此金额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3.如你公司有帮你交失业金,则合同解除后,你可以凭公司的离职证明(必须注明是公司解约,即非主动辞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领取失业金,直到你找到新工作。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为2个月,因为你工作只有不到一年时间。4.如果公司未帮你办理各类保险,影响你领取失业金,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补交,或公司另外以现金方式给予你补偿。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以上供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约金-当初合同时怎么协调的失业生活保障金--签订合同应该有失业保险,问公司是怎么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不能要求公司赔4个月的工资,于法无据。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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