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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中的应收利息怎么理解

应收未收的利息。

会计中的应收利息怎么理解

2,银行的应收利息是指什么

银行的应收利息一般是指银行贷款应该收企业或个人的利息。
表内就是指资产负债表内的项目,表内应收利息主要就是银行存放同业款、存放上级行款、存放央行款、各类贷款等等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还没有入账的

银行的应收利息是指什么

3,应收利息和存款利息收入区别

应收利息是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还就是投资定期应收的利息,这两种就用"应收利息"存款利息是冲抵财务费用科目的,是公司的款项在银行产生的利息另外,如要每月计提存款利息,分录为:借:应收利息贷:财务费用但一般不是定期存款的话不会做上面的分录,而是在收到银行利息时做账: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

应收利息和存款利息收入区别

4,应收利息的概念

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收到买价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不入成本。 收到在持有期间的利息,宣告发放时做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5,关于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1、当企业确认应收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2、当企业实际收到应收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应收利息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收到的利息。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利息。扩展资料应收利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收利息
答:应收利息,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当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进行核算。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应收利息的增加额,贷方登记收到的利息。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利息。当企业确认应收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关于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当企业实际收到应收利息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
预提应付利息应作分录: ①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利息 ②实际支付时: 借:预提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已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财务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财务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6,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利息是包括哪些啊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   (2)应收利息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3)应收利息的核算   应收利息是指债券投资等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 但这些方式产生的利息,其占整个保险资金比重较小或期限较短,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要求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对于保险法颁布以前的逾期贷款, 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放款称为呆滞放款,呆滞放款不再计算应收利息,实际收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制度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由一年缩短为90天,即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前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财产保险公司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确认的风险保费,应付保户红利支出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人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2.(1)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2)应收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归本企业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的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二)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赞同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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