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购买,反向购买的原理求CPA解释 看书始终觉得不太明白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12-25 0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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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向购买的原理求CPA解释 看书始终觉得不太明白
简单点说 可以是借壳上市一个上市公司被没有上市的公司收购,就是反向了!
2,反向收购是什么意思
反向收购一般指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又称“后门上市”或“逆向收购”,是指非上市公司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一般而言,买壳上市是民营企业的较佳选择。
3,怎么理解会计中的反向购买呢
就是说 合并成本全部是股票的话 由于A发行了股票 那么他就有权取得对方的权益 但是对方B也拿到了他的股票 同样也取到了A的权益
那么到底怎样区别购买方与被购买方呢?
如果A的股价高于B的话 其实就是以发行股票作为对价的长期股权投资不构成反向购买
但若A的股价低于B的话 那么他想要获得B的股票的话 就必须发行更多的股票 实质上对自己的股票造成了“稀释” 例如A的股价是1元 B是2元 那么要想获得B全部股票(假如是1000股的话) 就必须发行2000股 这样一来他自己相当于卖了自己的权益 B获得了权益 同时形成商誉
至于商誉的计算 必须从B的角度 因为B才是实质上的购买方
商誉就是成本跟对应净资产的差额
所以看清实质就好办了
这就是反向购买
4,注会反向购买的问题
其实这个反向购买的意思就是等于实际业务中的"借壳上市"其实可以画一个这样的结构助于理解的 假设B 是没有上市的公司 A是上市的公司 那就是 B公司原股东控制A公司 ,然后A公司在控制B公司。其实就是借助了A公司这个上市公司的外壳,希望能帮助你··跟据应试指南在加我的理解,希望能帮助你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在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备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是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比如a公司的股东是c,b公司的股东是d,现在a公司向b公司的股东d发行权益性证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0%以上,这些证券由b公司的股东d购买了,发行后,a公司的这些权益性证券与b公司原先由d控制的部分证券进行了交换(占b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这样a公司就持有了b公司50%以上的股权,b公司的股东d持有a公司50%以上的股权,b因为股权交换被a控制,因此a公司虽然是法律上的母公司(通过换股控制了b),但是却是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被b公司的股东d购买了)举个例子可能好理解:假如a公司的股本是100万,b公司的股本是50万,a公司向b公司的股东d发行了200万的股票,这样a公司的最大股东就是d,发行股票后,a公司把发行的200万股票其中的50万股与b公司做交换,也就是b公司的股东现在成为了a公司,这样,d控制了a,a控制着b,a虽然是b公司的母公司,但实际上被d控制,成为了会计上的被购买方。
5,反向购买怎么理解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收购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例如,A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B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大的贸易公司。B公司拟通过收购A公司的方式达到上市目的,但该交易是通过A公司向B公司原股东发行普通股用以交换B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对B公司股权方式实现。该项交易后,B公司原股东持有A公司50%以上股权,A公司持有B公司50%以上股权,A公司为法律上的母公司、B公司为法律上的子公司,但从会计角度,A公司为被购买方,B公司为购买方。D 分析:此题考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生物防治,利用养蛙治虫,控制农田害虫. 外出用餐使用消毒碗筷,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超市有偿使用塑料袋,以减少“白色污染”都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措施,而对工业废水废气不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会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 故选:D.就是说 合并成本全部是股票的话 由于a发行了股票 那么他就有权取得对方的权益 但是对方b也拿到了他的股票 同样也取到了a的权益那么到底怎样区别购买方与被购买方呢?如果a的股价高于b的话 其实就是以发行股票作为对价的长期股权投资不构成反向购买但若a的股价低于b的话 那么他想要获得b的股票的话 就必须发行更多的股票 实质上对自己的股票造成了“稀释” 例如a的股价是1元 b是2元 那么要想获得b全部股票(假如是1000股的话) 就必须发行2000股 这样一来他自己相当于卖了自己的权益 b获得了权益 同时形成商誉至于商誉的计算 必须从b的角度 因为b才是实质上的购买方商誉就是成本跟对应净资产的差额所以看清实质就好办了这就是反向购买
6,什么是反向收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例如,甲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小的某ST上市公司,乙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乙公司拟通过收购甲公司的方式达到上市目的,但该交易是通过甲公司向乙公司原股东发行普通股用以交换乙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对乙公司股权方式实现。该项交易后,乙公司原股东持有甲公司50%以上股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0%以上股权,甲公司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乙公司为法律上的子公司,但从会计角度,甲公司为被购买方,乙公司为购买方。 一、企业合并成本 反向购买中,法律上的子公司(购买方)的企业合并成本是指其如果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法律上母公司(被购买方)的股东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数量与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算的结果。 购买方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存在公开报价的,通常应以公开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购买方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不存在可靠公开报价的,应参照购买方的公允价值和被购买方的公允价值二者之中有更为明显证据支持的作为基础,确定假定应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反向购买后,法律上的母公司应当遵从以下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中,法律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2)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应当反映的是法律上子公司在合并前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应当反映法律上子公司合并前发行在外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该项企业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但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应当反映法律上母公司的权益结构,即法律上母公司发行在外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种类。 (4)法律上母公司的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以其在购买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合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法律上母公司(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体现为商誉,小于合并中取得的法律上母公司(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应当是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即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6)法律上子公司的有关股东在合并过程中未将其持有的股份转换为对法律上母公司股份的,该部分股东享有的权益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因法律上子公司的部分股东未将其持有的股份转换为法律上母公司的股权,其享有的权益份额仍仅限于对法律上子公司的部分,该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反映的是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法律上子公司合并前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另外,对于法律上母公司的所有股东,虽然该项合并中其被认为被购买方,但其享有合并形成报告主体的净资产及损益,不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 应予说明的是,上述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仅适用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法律上母公司在该项合并中形成的对法律上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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