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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布的土十条水十条河长制和湖长制为什么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立河长制就是每一条河流都有一名负责人(河长)及数名工作人员,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周边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河水污染和不科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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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的土十条水十条河长制和湖长制为什么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2,上海民用建筑室内污废水必须分流吗

不需要。根据单体建筑面积来确定中水,废水分流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对上海没有做出过明确要求,因为要求的是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既然是公共建筑,那么对于民用建筑就没有强制性要求。
不用

上海民用建筑室内污废水必须分流吗

3,水十条对加油站行业有什么影响

原文摘录如下:“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也就是2017年底前加油站要完成旧有油罐改造和更新,这个看国家执行力度,但是鉴于“水十条”是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国家肯定会大力推广,像城区,水源地,国有公司,集团公司肯定会优先进行监督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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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对加油站行业有什么影响

4,国家出台水十条饮水质量定提高什么意思

“水十条”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原则、目标及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目标是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全国水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第一,就整个地表水而言,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体所占比例较高,全国约10%,有些流域甚至大大超过这个数。如海河流域劣V类的比例高达39.1%。第二,流经城镇的一些河段,城乡接合部的一些沟渠塘坝污染普遍比较重,并且由于受到有机物污染,黑臭水体较多,受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不满意度高。第三,涉及饮水安全的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数量依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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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考核指标有哪些

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超过7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70%。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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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行河长制应完善哪些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一是责任范围的划分机制。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划分、确定河长职责范围的过程中,要充分遵循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的规律,忌一河多策;要把握河流整体性与水体流向,忌多头管理。要注重河流的整体属性,遵循河流的生态系统性及其自然规律。制定流域环境保护开发利用、调节与湖泊休养生息规划,合理分配流经区域地方政府的用水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要合理设置断面点位。目前河长职责范围的确定以断面点位为依据,而断面点位的设置、划定基本是以各行政区域的交界处划分的。这种划分方式对上下游、左右岸管辖问题考虑较多,对水流变化等原因则考虑较少。笔者认为,断面点位设置要在统筹流域水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水流变化和流域工农业发展实际,合理划分河长们的职责范围。二是治理目标的细化机制。在强化河长问责的同时,要细化治理目标,根据不同河湖、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的年度目标,制定差别化的水污染防治计划,建立差异化的评价考核体系。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开展调查,通过污染物统计监测,核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摸清水污染底数。要根据“水十条”对区域内各类水体水质开展生态监测,逐一排查达标情况。对江河湖库生态环境开展安全评估,对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进行评估。要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深入调查辖区入河排污口情况,全面统计、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要对水环境管理实行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在对河湖流域管理中,要通过开展联合监测、统一检测方法等方式,确保河长们履职考核的公平性。要对黑臭河状况调查摸底,分析形成原因,找出污染源头,制定对策。三是资金使用的管理机制。黑臭河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势必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在资金分配使用上,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要建立水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账户,建立资金报批制度,建立资金规范运作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财政部门及时将专项资金使用、考核、验收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和公示栏予以公示,便于公众监督。四是协调沟通的联席机制。各级河长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沟通、协调机制。对上级河长,要定期报告河湖管理、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进度等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水资源保护各项调控政策,执行水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对下级河长,要定期督察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做好行政区域与行政区域之间、河段与河段之间无缝对接,及时消除同级河长间的“真空地带”、“三不管地区”;本级河长办公室要根据辖区的水环境污染状况,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治理任务,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五是生态资金的横向补偿机制。国家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就是把生态自然资源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成本,用行政手段实现内部化。通过行政权力分割,通过考核问责,解决上下游、左右岸的水环境治理成本外部性问题。笔者认为,在强化河长责任考核的同时,还需完善生态资金补偿机制。一个是纵向补偿,对那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丧失许多发展机会、付出机会成本的地区,提供自上而下的财政纵向生态补偿资金,确保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另一个是横向补偿,即根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上游水质劣于下游水质的地区,通过排污权交易或提取一定比例排污费,纳入生态建设保护资金,补偿下游地区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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