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诈骗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为合同诈骗。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怎么认定

2,合同诈骗需要哪些证据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第一,凭下列证据立案:合同、该股份是乙的,而不是甲的书面证据、分红的证据等。第二、公案机关七日内立案,不立案,应当给你书面《不立案通知书》第三、初步认定本案属于: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需要哪些证据

3,如何证明合同诈骗

预防合同诈骗可以从参考以下几点:1、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2、多方搜集信息。厂商们可以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搜集不熟悉的交易对象的各种信息,着重获取对方经济实力、履行能力方面的信息。3、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虽然不法分子绞尽脑汁想出了不少较为隐蔽的合同诈骗方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并非无迹可寻,这就需要商家们在交易过程中多几个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现象,例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4、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人货分离的情况。不法分子想骗取货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想方设法让送货人与货物分离,在拖住送货人的同时,其同伙将货物暂时藏匿。所以,供货方在送货时,如未收到足够的货款,应避免人货分离,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合同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你在问关于合同诈骗的内容是遇到相关的问题了嘛,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我晓得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张智勇律师,他们是专做刑事案子的,这方面应该很厉害,先咨询下也没什么坏处。

如何证明合同诈骗

4,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主体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5,如何判断合同诈骗行为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以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签订接受对方当事人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以后,根本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行为: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所谓“以虚构的单位”,是指以自己编造的本不存在的单位名称与他人签订合同。所谓“冒用他人名义”,是指擅自冒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这两种行为都是采取欺骗手段,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他人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这里所称“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为促使债务履行的特别保证。担保法律关系的设立,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借助于这种权利义务的约束,起到督促债务人认真履行债务和保障债权人经济利益的作用。所谓“票据”,主要是指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虚假的产权证明”,是指虚假的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对汽车、银行存款、债券、可及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这是最具欺骗性的诈骗行为,行为人本身并无实际履约能力,也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但往往摆出一副积极履行合同架势。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以骗取对方信任后,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以便进行更大的诈骗。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卷款逃跑。这种行为本身足以表明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诚意,却有强烈的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之心。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经济活动中的合同诈骗手段除了以上四种比较典型的以外,还有一些其他手段。

文章TAG:如何证明合同诈骗如何  证明  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