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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倒闭开除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已服务时间)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像你的情况满半年不满一年应当是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应当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已服务时间)支付你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像你的情况满半年不满一年应当是二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不提前30天的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公司倒闭开除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2,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方案一: 如果公司要求你走人,你可以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要写辞职报告。因为法定自己申请离职走人的,公司不会给予补偿。(前提是你与公司是按照法定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保的。) 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情况,按照法定关于赔偿应该为: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方案二: 如果确实按照法定也是赔偿一个月,你可以在确保能拿到赔偿金的前提下,自己再写离职申请。(可以是现金先结算,欠条,或者相关的情况说明。) 这样的话,也避免是应该自己的不胜任导致以后找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某些麻烦。 离职手续办理时,记得让公司出具一份你的离职证明。 根据你提到的,建议你可以适当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很正规化倒是不必担心这些。
就这样了,赔偿一个月工资
千万不要写辞职报告,写了什么都没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3,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但有前提:首先开除员工要征得公司工会同意,没有工会的小公司也要征得主管部门(上级)同意;再次,这个员工违反制度,要有证据,班长可以作证,公司的考勤可以作证--你不要说公司没有考勤记录哦;再次,员工知道公司不能早退旷工的制度,不知者无罪,如果你的制度没有公示没有张贴,员工甚至可以耍赖,所以你一定要公布这些制度,这才是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最后,你们是否提出过、警告过这些员工,是否通报过,这样才知道是屡犯,有开除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虽然已经废止,但没有新法出来,部分还是有效的),只有严重违纪,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等条款才够得上开除。你们的证据要足够多且严重才可以驳倒劳动局的。 律师解答: 1、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2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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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4,公司老员工消极怠工坐等辞退赔偿怎么办

大领导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大不了不干就是了。你公司还算是搞得清楚的,的确是这么回事,关键还是你们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工人赚不到钱肯定不会干的,将心比心你也是一个打工仔。赔钱是必须的。
给你点建议:你们公司可以先从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做起,把一些行为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做法来认定,这样公司在辞退以上员工时就会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依据。另外,建议公司完善公司的薪酬制度,加进业绩奖励等以便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后,就是对一些明显带头使坏的员工要坚决予以辞退,即使是支付经济补偿金也要即时辞退,否则只会让整个团队越来越难管理。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 感谢各位,改变公司制度的肯定不要想的了,非我范围之内。想请教以下方式是否符合劳动法:1。安排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以违反劳动纪律处分,三次大过辞退,是否合法(操作上麻烦的是安排多少量合理);这个只能说是不能胜任工作,一般而言这个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是否违反纪律这个需要有规章制度为准。2。安排支援其它部门工作,如果不接收则以劳动纪律处分,是否合法?这个是可以,但是否违反纪律也需要以规章制度为准3。整个小部门撤销(业务需求不存在了),人员全部并入其它部门,是否合法?这个应可以,属于企业的用工自主权范围,但不能降低其工资

5,有关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如果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你在没有接到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并说明辞退理由为拒绝公司的岗位调整)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经济补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补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辞退你就不上班,到时用不良单位会不承认说你自己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申请仲裁后我以先去找工作上班的。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2、补交社保,3、无理由辞退的可以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金,4、申请劳动仲裁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你与公司未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2.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劳动合同视为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岗位,如果公司调换岗位,你不认可,你可以此提出离职,因为公司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3. 如果公司不能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会支持你的。
理论上,调岗需要经过员工同意,如强制调岗,员工需要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并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你的问题要根据你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比如期限,工作岗位等。  这些内容关系到你是否可以要求补偿,以及应当要求补偿还是要求赔偿的问题。  不知道合同约定内容就很被动。  细节决定结果。  建议最好拿到合同,哪怕复印件;如拿不到自己也要尽量回忆合同内容,然后当地律师面询。

6,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5、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分三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协商),用人单位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其它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国家规定是 N+1个月的赔偿就是说你工作了5年 公司就需要给你5+1=6个月的工资。建议你们所有被裁的人员一起找劳动部门投诉比较管用。

7,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问题

需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 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关于劳动关系解除问题: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1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给你14个月的经济补偿。 2、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交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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