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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柯泰伦经典案例分析

人格魅力

柯泰伦经典案例分析

2,商场经典案例

案例分析,供分析案例参考。 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 ——民法学 〔1〕代理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担保 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

商场经典案例

3,国际商法经典案例分析

根据《货物买卖法》第18条(1)条规定:“凡属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的买卖,如果该物以处于可交付状态,则货物所有权于合同订立时转移,除非当事人表达了不同的意思。”在CIF合同中,3000吨小麦在装运后所有权就属于商人A,其转卖1000吨给B,应在其合同订立时就转移了所有权,所以应将000吨小麦归还B
人无信不立,中国企业的信誉实在成问题啊。 这个事情很简单,起诉就是啦,互相举证吧,漫漫诉讼路。 还有一个办法,协商。b为了眼前利益,违约把自行车卖给别人,a可以承诺不追究违约,b则需要承诺按期交付,这个事情就结束了。a受点委屈,但是肯定比诉讼的效果要好的多

国际商法经典案例分析

4,经典刑法案例分析

1、构成犯罪,故意杀人罪。2、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因王明知有人偷瓜,却仍在瓜中注射农药,是明显的放任结果的发生,属间接故意。王虽然明确告知瓜内有毒,但这不足以为其开脱,因为如题所述“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所以有足够证据证明王既不是不知亦不是过于自信,而是放任。3、bc4、无罪5、acd
过失致人死亡。过失犯罪是指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在本案中,高某并不希望康死亡(可在他送康去医院分析到),但高某见到的康某是个老人,他本身又是建筑工人,年轻力壮,他应该预见到打到康某身上一拳的后果,并且打的又是胸部,造成了康的死亡,因此高的行为是致人死亡。
1构成犯罪,故意杀人2明知自己打农药行为可能导致偷西瓜的人死亡,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3只选 BC是不正确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本案李某未认识到西瓜有毒,李某对西瓜有毒和赵某会以西瓜请客都不能预见,属于意外事件。李某没有责任。4无罪5ABCD

5,急求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

1首先依据《担保法》工人俱乐部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为参展的家具厂提供担保,现在华泰既没有执照,且所提供的成品家具也不符合规定。作为担保人,必须担负起应有的义务。2 华泰在参展会上所参展的并不是起生产的,所以存在欺骗行为,依据《合同法》该合同应视为无效。华泰应停止生产家具。甲要求退货取回定金的要求是合理的。3 《担保法》第89条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此案例中,华泰显然并没有履行规定的要求,因此应当返还定金。并且应该注意到工人俱乐部的责任。我认为在此案例中,华泰和工人俱乐部共同返还甲的定金。并且交付一定的违约金。已完工的家具华泰只有自己拿到市场上处理。还要追究华泰的无证经营。对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罚而俱乐部也要承担。
1、看不到所述问题的详细内容;2、经济法涉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诸多法律关系及法律问题;3、所要经济法经典案例过于笼统,建议详细陈述。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消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时间紧迫,你就按照这个思路去考虑,俱乐部和华泰公司之间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销售者有权向俱乐部索赔。俱乐部再去找华泰公司主张权利。

6,求 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某日深夜0时许,被告人丁某驾驶汽车,沿一座拱桥下坡时,由于拱桥桥面的自然供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丁某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李某,将李某碾压于车下。事后,丁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汽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下拉出,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就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李某后来被他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是由于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李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试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时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即使发现也肯定来不及采取措施。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我的个人分析: 我认为,这个案例可以分为两部分——丁某撞人,丁某逃逸。 撞人是意外事件。 我想请问的是:丁的逃逸行为应该如何界定?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被告人违反交规,从而导致严重后果。而丁某并没有违反交规,也就不成立交通肇事罪。那么其行为应该属于什么? 大家都来讨论嘛~~~~~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关于事故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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