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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小时在线律师咨询

没有办法,因为你们的关系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哦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没有精神损失费,赶紧把孩子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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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纠纷咨询

你好,你们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仍可就你的工资在不影响你孩子抚养的前提下请求法院执行
法院还可以执行你的工资,但要把孩子生活费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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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想找一位在线的金融律师

在百度上点击律师名字,就会有律师的联系方式。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吴滨律师
可以买国债 或者去银行找高利率的死期存款 或者去律师港湾寻找金融律师叫你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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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咨询 关于金融诈骗

回答您的两个问题 第一 与该公司打官司,需要出示相关的商业合同,证明于该公司确实存在商业行为,您的权利是可以得到维护的,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第二 您所遇到的问题属于民事自诉案件 并不存在罪名的概念 只要你在法律范围内就本案提出您的合法诉求就可以了 即以该公司为被告 要求其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及合同中违约部分的补偿
1,打官司,你可以以打民事诉讼,就是以违约之诉起诉该公司,因为你是基于信任,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而且你们这种信任基础是有依据的,就是该公司与你们做生意有几年的合作关系了,而该经理之前也负责过与你家的生意往来,基于这种合理信赖,你完全有可能将损失追回来 2,另一方面,该经理涉嫌的刑事犯罪,涉嫌合同诈骗,因及时报案,抓获后,由公诉机关起诉,再由其赔偿因公司赔付给你们的钱
目前对你最有利的做法就是和那个区域经理打官司,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以合同诈骗罪起诉他个人,因为行为是根据他自己的意志来做的,公司没有授权,并且在行为是他已经不是公司员工,公司不应对他的个人行为负责了,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上有明确规定,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行为,为合同诈骗罪。所以建议你告个人,把握好证据,官司赢的可能性很大的。
找警察叔叔!
您说的叫表见代理,就是您一直与他所代表的公司做买卖,他离开您不知道还与他做的买卖就叫表见代理,应由那家公司给您钱,那个当事人是在诈骗您,但是您找不到他啊,就是找到也没钱给您啊,建议就起诉这家公司就可以了,表见代理,搞法的都知道的

5,找律师咨询经济金融问题

导致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  我个人认为,当前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多种成因。其中之一,与对商业银行多重监管产生的叠加效应相关。   1、首先,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约束,制约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我们做一个简单测算:假设我国每年新增8.5万亿元贷款,按当前约12%的资本充足率估算,不考虑其他表内外风险资产增长,仅此一项需增加约1万亿元资本金,远远超出2013年商业银行3482亿元的实际融资额。按照前3年我国上市银行资本补充来源40%来自资本市场、60%来自商业银行推算,大致每年需从资本市场融资4000亿元,商业银行以自身盈利内源融资6000亿元。需从资本市场融入的资金是2013年所有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2219亿元)的1.8倍。而从商业银行自身盈利能力看,银行负债成本上升、不良拨备增加等使其盈利增速下降,内源补充资本的难度越来越大。可见,当前资本充足率监管已对商业银行放贷能力形成了明显制约。   2、其次,当前存款准备金率过高,不仅加剧社会资金紧张的局面,也抬高了社会资金的融资成本。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处于历史高点上。根据20%的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存款的五分之一要交给央行,只有五分之四的资金可以使用。准备金利率为1.62%,低于银行间市场2%以上的隔夜回购利率和3%的存款利率。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这五分之一的资金价格远低于成本,严重亏损,因此必然要求剩下五分之四的资金要用更高的价格使用出去进行补偿。前些年,商业银行存款的高速增长和稳定的高利差水平,使得存款准备金率的缴存成本容易消化。2013年以来,这样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商业银行受到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双重挤压,存款尤其是储蓄存款增速下降,净利息收益率收窄。融资成本高企,必然导致资金价格上升。  3、 再次,在银行体系存款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存贷比也明显制约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经济增速的放缓,使得居民、企业等各经济主体收入增速下降,直接影响存款源头。同时,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特别是储蓄存款理财化、对公存款同业化以及金融服务互联网化等,都正在深刻改变着银行存款业务的市场生态,不断增加银行获取存款的难度。以13家主要上市银行为例,其存款平均增速由2004年的20.4%降至2013年的9.8%,10年累计下降10.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2014年前三季度,上市银行存款增速更是进一步降至7.2%,增存形势加速恶化。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当中,贷款需求仍然较为旺盛,导致今年来存贷款增速出现背离。过去10年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贷款增速平均高1.75个百分点,但截至2014年1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同比增速仅为9.6%,较同期贷款增速低了3.8个百分点,创出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新低。   上述分析表明,严苛的资本充足率、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还有存贷比限制和存款日均等要求,产生了叠加效应,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更限制了商业银行实际的放贷能力。从监管机构来讲,应该注意到这种实际调控结果与调控意图间的反向效用,并及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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