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302条,搭乘免费班车发生事故谁赔偿赔偿有何依据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04 06: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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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搭乘免费班车发生事故谁赔偿赔偿有何依据
搭乘免费班车发生事故,车主或者运输公司也应当赔偿。赔偿的依据就是《合同法》302条。《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2,怎样理解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
借款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适用该法律条款。该条款的意思是,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都签字或者盖章了,合同才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双方对此合同都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才有效。你不要忘记了,还有《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也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当然双方都要有合同,双方签定一式两份的合同,用人单位一份,你一份
3,免票乘公交车受伤可否要求赔偿
答:你们可以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可知,只要旅客在车上受到伤害不是因为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不是自身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均需要承担责任。司机的紧急刹车是造成你公公受伤的直接原因,承运人应该对你公公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因你公公是免票人员而例外。
4,免票乘车受伤可否要求车主赔偿
你好:可以要求车主赔偿的。《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 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22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l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费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意思是说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的变更,是形式上的变更,不是用人单位实质上的变更,而形式上的变更是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 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企业不破产且劳动合同不到期,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存在。如果企业的性质变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存在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由国企变为私企,也就是国企改制的问题,涉及到职工分流与安置的问题,问题比较复杂,再就是国企变为私企职工的福利待遇也相应改变了。
6,搭车权利和义务
作为驾驶员更应了解其驾驶的车辆的危险性,并有义务保证人员的安全,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因此,别人搭乘,您就有义务保证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您朋友受伤的情况下,您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无偿搭乘的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一般不全部赔偿,具体的赔偿份额要根据无偿搭乘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而定。如果没有过错,承运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大部分责任;如果有过错,可以按照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承运人的责任;如果有重大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无偿搭车者自己的故意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责。就本案而言,对方司机负主要责任,您也应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六至五十一条
1、工作11年了,没签劳动合同,早就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2、单位没给你缴社保,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主张单位为你补缴11年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3、如果你要离职,可以单位没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1、你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你可以提出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要求为你交纳社保。2、辞职后带上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社保金额和经济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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