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什么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是指墙材品种吗?填上你外墙所使用的砌体材料即可,如果有具体分类的话也要写上去,例如“加气混凝土(ρ=700)”。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什么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

2,什么是年检申报备案制

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成立时间较长、经营情况基本正常、无不良违法记录、经营一般项目的企业,依托青岛红盾信息网,依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有关执行登记事项和经营行为等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守法情况与生产经营情况均良好的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免于审查,实行备案的年检申报制度。

什么是年检申报备案制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认真做好备案工作,有利于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投资意向,准确、全面地对投资运行进行监控;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有利于及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 按照《决定》的规定,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除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外,实行备案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备案制既不同于传统的审批制,也不同于核准制。备案制的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应当予以备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对投资主管部门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的项目以及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不应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4,什么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审查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劳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的劳动管理规定的总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为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备案审查,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制定并报送备案的劳动规章进行审核和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审查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1、如题所述,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参考,依法合理制定适用于本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无需向劳动部门报备;2、但是,一些特指专项的制度,则应予依法向主管部门机构报备,例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所涉的相关制度应向主管劳动机构报备;3、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5,劳动局劳动合同备案审查流程 主要审查什么

一、备案依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二、备案条件:市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阿市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三、申报材料: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四、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受理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办。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要啊。填写与备案时的同一张表格(zzz招工登记表),只是新签改为终止,并且有的项目不用填写,具体参照表格下方的说明填写即可。

6,什么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2.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3.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4.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5.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6.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工资、就业、失业、统计和劳动保障监察 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各项涉及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的相互衔接,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备案。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7.搞好劳动用工备案服务。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采取直接备案、邮寄备案和网络备案等方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8.加强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方便职工及时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9.充分发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在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为制定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 的合法权益。

文章TAG:备案审查制度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什么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