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熊卓为案中的实习医生是否构成非法行医为什么

于峥嵘等人是否为“非法行医”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建国一方认为,于峥嵘当时虽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并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于峥嵘的医师执业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对此,北大第一医院一方认为,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该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根据卫生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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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卓为案中的实习医生是否构成非法行医为什么

2,于峥嵘的争议评论

作为熊卓为的主治医生,于峥嵘竟然是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根本没有行医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北大第一医院是全国知名的好医院,其技术水准和规范管理一直是国内医院的榜样,这样公然违法而且置患者权益于不顾的行为,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里呢,更何况,病人还是北大第一医院的一位知名教授。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病例记录上显示熊卓为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从手术记录中发现,熊卓为的伤害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抢救过程当中是非常非常地一个粗暴的一个抢救,然后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对于于峥嵘等三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为了搞清妻子的死因,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当他准备和北大第一医院对簿公堂的时候,他发现病例当中多处都被修改了。妻子的肋骨断了三根,这一点竟然在病例中消失了,而且院方还把熊卓为当初自己走着进医院的情况改写成了坐轮椅入院。

于峥嵘的争议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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