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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抚恤金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抚恤金有两种:一为伤残抚恤金;二为死亡抚恤金。 在民法通则中有,在工伤保险中也有。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

与抚恤金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伤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这样告诉你: 根据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的信息:如果你是从部队退役直接安置到这家企业的,那么参与公司定员定岗名额那是一定的,而且就是企业倒闭、破产德善后也是优先予以分流安置的;如果你不是从部队退役直接安置到这家企业的,那么就要看你自己的人缘了,至于照顾、优先与否就是民政局也不能予以干涉的!

3,军人申诉的程序

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民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章 抚恤金发放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所以你只能够领取2010年评残以后次月起的残疾军人抚恤金。
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也可以找军人单位的领导

4,抚恤金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5,关于退伍士兵评残问题

一个已经转业多年的残疾军人回答提问的小战友:“当兵之前有抽动症去当的兵 然后体检什么都合格 最后去当兵了在本省当的海军航空兵 然后在部队干了一年到第二年上等兵的时候自己不想干退了 就是找的抽动症这个借口就退了 然后现在有两年了 我的抽动症加重了我想回部队评残请问该怎么办”的问题。你是已经退役两年的退役军人,因此已经丧失了新评定因病残疾军人的可能!依据是:首先是《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全文中并没有“抽动症”三个字内容相关的条款,就是义务兵、初级士官因病评定残疾军人的也是没有依据的;其二任何退役军人,一旦退役后就与原部队完全没有隶属关系了,就是要新评定残疾军人的,也只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优抚安置部门申请;其三依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4号)网页链接相关规定,义务兵、初级士官评定因病残疾军人的,只有在现役期间。你可以参见民政部关于新评残疾军人的规定:《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我是六一年由初中二年级应征入伍到工程兵当兵,时年十六岁。在部队的打坑道中不怕苦不怕累为国防建设树立了以身许国的精神立下誓言:赤胆忠心为国防,为国捐身献战场;筋骨折断何所惧,粉身碎骨吾甘尝!硬生生的累坏了腰椎。六三年十二月退役回家,退役后腰椎髓核破裂摘除了腰椎两节(腰四和腰五)申请评残!请领导申核后给答复。切盼!

6,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致残退役数年后还可以补评残吗

一个老军人回答战友:现役军人(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服役期间身患重病(因病致残、是指已经评定为因病残疾军人的),一旦退役就不能(含数年后)是不可以新评定或补评残疾军人的。 只有现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服役期间因病致残、在部队里评定为因病残疾军人的,退役后病情加剧后的才能申请调整残疾军人等级;或者不够最低等级(六级)因病残疾军人、而被部队或地方认定为“带病回乡军人”的,后期、原病情加剧的才有新评定因病残疾军人的。依据是《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五条 评定残疾等级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变化与原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对达不到最低评残标准的可以取消其残疾等级。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属于调整残疾等级的,应当在上一次评定残疾等级1年后提出申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五条
档案记录或者原始病例(内有因公致残的记录)如果都没有评残是没有可能的。再者有不少于三位战友的证明,这样可以有办理带病回乡的机会。
退役时有没有领导开的因为残疾才退伍啊,有的话可以找相关领导反应下,看看是不是可以评残啊
按道理来讲,如果你是在服役期间受伤了,那么哪怕你已经退役很多年了,还是可以补的,你应该现在到你以前服役的部队去问一下。
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致残,退役数年后不可以补评残。一是时过境迁,原单位不能受理;二是现在没有病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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