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劳动法有关拖欠工资工资的处理办法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31 09: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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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有关拖欠工资工资的处理办法
【1】根据《劳动法》第91条规定,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且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明确答复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解决办法。【3】可以根据其中的第2条去申请劳动仲裁。【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受理这类案件的。【5】劳动争议是采取“一调一裁两审“的模式。【6】一定会解决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你好,《劳动法》第91条规定,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且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但是,建议你先向到底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存在,相关部门会在核实情况后会给你们公司一定的履行期限,如果过了该期限,公司仍然不发工资,《劳动法》规定,你可以从逾期之日起要求另加赔偿工资额的50%--100%的赔偿金。这种小事情,基本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行政部门一查手,公司会立即付钱。
2,拖欠工资有哪些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你可以立即终止合同(不去上班),然后到劳动局投诉。
3,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规定
每个地区都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咨询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也可以直接上劳动监察大队举报~1、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口头应诺;2、如果还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如果不想辞职,可以要求签订合同;2、如果过了试用期,可以申请劳动监察,追讨工资;祝你好运!一、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超过1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从2008年1月1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按时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规允许用人单位在本月支付上月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即便是在本月最末一天支付上月工资,只要是按月按日支付,一年支付12次,并无违法。 有时,由于货款未能及时回笼,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告知的情况下延迟十天半月发放工资,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能发放工资,就算拖欠工资了。 劳动者的报酬不容侵占。 如果发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结完员工的工资。所以你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做法是正确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还押你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纵横法律网 陈艳律师
4,拖欠工资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可以向企业所在的通州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立即支付拖欠您的工资及由此造成的损失。除了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外,如果您有用人单位拖欠您工资的明确证据,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您还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的,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而且,如果您仅是劳动报酬问题的争议,涉及的总金额又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合计金额,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建议您不妨先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两种方法一般比较简便快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花的时间一般会长一些,但问题的解决可能会彻底一些。《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大大加重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成本。因为,原劳动部《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追讨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在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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