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2、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3、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在合同效力方面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4、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5、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处理。6、合同的效力是合同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要求。7、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规定了统一的要件,只有符合这些要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2,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有哪些必要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有哪些必要条文

3,哪条法律条文规定有效地民事协议或合同以离现在最近的时间为准 搜

对同一债权做出保证合同的话,后一份保证需要经债权人和担保人同意才有效的。如果都是有效的保证合同,后一份应该看作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关于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种解析:(一)民事合同说民事合同说认为就业协议作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互利的基础上通过自主选择、自愿协商而达成的,是三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其充分体现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另外,协议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毕业生,在签订协议时都是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存在管辖关系,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二)预约合同说预约合同说认为大学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谓“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则被称为“本约”。此说认为大学生就业协议签订的目的在于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保证将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而未来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则是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三)附条件的合同说附条件合同说则认为就业协议是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而其生效条件则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哪条法律条文规定有效地民事协议或合同以离现在最近的时间为准  搜

4,一个有效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有效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怎样的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对于合同的生效时间,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生效,原则上与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同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合同在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开始生效。对承包方何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土地使用权,具有物权的属性,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作为生效的必备要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只是作为对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程序。对此,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依照《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和《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效合同主要有三点: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合格;二合同内容要合法;三、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也有的理论说还有第四点合同标的确定可能(如,买卖月亮上的土地合同就不可能,是无效的)
没有欺诈条款,没有霸王条款,没有陷阱条款的,双方都对合同条款和规定清晰明确的。才能算有效合同。
书面的合同才算是有效合同~~~书面的合同适用范围广
双方自愿,且都有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不违反法律。

6,合同法有效的条件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 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所以,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只不过是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表现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结合到《合同法》第10条等规定来看,有些合同的生效或有效还要求合同必须具备某一特定的形式。因此,以上四个条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要件。从《合同法》第44条来看,就是要“合法”。当然以上四个条件也都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具体规定,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合同才能“合法”,也才会有“有效”的可能。
(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须有对价或约因(或互为有偿);(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平等、自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公平、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遵守法律。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1、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结论:不属以上6点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吧(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内容上:具有当事人、标的、数量3个绝对必要条款、形式合法、意思真实、(如果需要)完成法律要求的手续

7,有效合同必须具有哪些要素

合同的有效要件 有效合同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了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条件常常被称为合同的有效要件。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以下条件为合同的有效要件:(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例如,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假情况或隐瞒、掩盖真相,这就会使另一方当事人形成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又如,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某种急迫要求而进行要挟或采用其他方法强迫其接受某些极不合理的条件而订立的合同,等等。上述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都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因而不受法律保护。(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标的合法,即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或者须特价但未经许可要经营的物或行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形式并非所有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也有例外。例如,关于不动产的买卖,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须采取要式合同进行。这类合同,要式形式即其生效的法定条件。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法条链接:〈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您好!一、订立的方式和过程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主要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二、委托律师起草、审查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律师在起草、审查合同时,通常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准备:1、要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2、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3、研阅有关合同范本并决定是否参照。(二)起草合同是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基础,也是律师的基本技能之一,律师起草合同有三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是一个自然的、按客户要求进行记录的过程,这种起草过程,律师起到的是一个秘书作用。这种律师作为秘书的合同起草方式显然不应提倡。2、 第二个阶段是利用合同文本的方式,也是目前律师们最常用的方式。但从起草的角度来讲,客户签订合同的目的是多样的,因此在理论上,没有一份格式化或标准化的合同是符合客户要求的。3、第三个阶段是一个理性化的合同起草方式。(三)审查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续的,应审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续;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法律规定或合同要求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质物交付的约定。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等等。三、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备和详细合同的内容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描述,因此极为重要。合同的内容根据双方的交易需要而千变万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调整的主要是合同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是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则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规范的合同需要包含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文章TAG:有效合同的法条有效  有效合同  合同  
下一篇